之前看過某已故饒舌歌手的紀錄片
說19歲的時候在美國因為恐嚇罪才入獄三個月
結果出來就有點精神崩潰懷疑人生 不知道在裡面發生什麼事
真的被關 卓卓有辦法有辦法在裡面待個一年出來好好的嗎?
還以為米國監獄是佛堂
可以喬到只罰錢了事就很幸運了
※ 引述《ceiba5566 (Ceiba56)》之銘言:
: 美國的認罪協商很潮的,
: 俗稱「審檢辯三方攜手逼被告認罪」
: 檢方先起訴個靠背重的罪,先把被告嚇到吃手手
: 律師再跟被告說:我看這個不太樂觀,盡量幫你爭取空間
: 法官就一副沒他的事,想早點結案下班
: 這時候檢方就跟被告說,這罪證我看你死定了啦,不如就認了吧,認了還可以判輕一點
: 律師也跟被告說,如果認個輕一點的,像殺人認成傷害,刑期變短,很快就能出來了
: 法官要結案下班,也跟被告說,認了我就判輕點
: 這時候被告就跟夾心餅乾一樣,每個人都叫他認,沒罪他也只好認
: 可能本來起訴的重罪要判10年,最後認罪關1年或罰點錢
: 檢方賺業績,律師賺現金,法官結案也賺個業績,大家皆大歡喜
: 至於被告就去蹲他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