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快訊!共軍入侵總統府與佔領松山機場」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8-04-14 03:25:53
剛拎北看了一下
對於原po所犯的刑法法條
似乎用151條 恐嚇公眾罪 比較有可能成案
其他310條,313條 都要當事人 也就是總統府跟松山機場 告你才行
總之刑事局有網路報案網址
直接線上報案單填一填
自然有警察會找你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51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第 313 條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引述《assassinASHE (幹古專用帳號)》之銘言:
: 標題: Re: [問卦] 「快訊!共軍入侵總統府與佔領松山機場」
: 時間: Sat Apr 14 02:49:18 2018
:
: ※ 引述《Greedguilty (落合)》之銘言:
: : ※ 引述《arch20161219 (111)》之銘言:
: : : 演習是最好集結大量兵力的藉口
: : : 最近習包子很愛演習 4/18又要在台海演習
: : : 突然來個假演習真入侵
: : : 那
: : : 如果一早起床
: : : 開了Line FB IG 發現共軍佔領台灣重要據點的新聞
: : : 以為這是什麼玩笑 打算ㄏㄏ的時候
: : : 開了電腦或電視
: : : 發現...
: : : 這是真的
: : : 「快訊!共軍入侵總統府運佔領松山機場 目前政府重要高層失聯 國防部已被控制.
: : ..
: : : 這時候的各位 第一件事情會做啥?
: : :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8-04-14 03:27:00
牽涉到機場和總統的 警察都會主動爭辦
作者: hotlatte (我不存在)   2018-04-14 03:27:00
我真的心生畏懼 好恐怖~ 有被恐嚇到!大人快鍘他
作者: medama ( )   2018-04-14 03:27:00
作者: P2P (點對點達人)   2018-04-14 03:28:00
是我的話連這篇文的標題都不敢回 ㄎㄎ 各位大大真勇敢
作者: andyher (咬我阿笨蛋)   2018-04-14 03:29:00
頂多查水表或去喝茶啦,如果這就判刑,名嘴早被抓光光了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8-04-14 03:30:00
抽象危險犯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8-04-14 03:34:00
好151背起來
作者: rabbit83035 (遠野妖怪前綫)   2018-04-14 03:34:00
先讓他去警察局坐坐就好了
作者: wujet09100 (WuJet)   2018-04-14 03:49:00
記得以前有個101斷層三姐的 好像就被抓了呀
作者: patlovea (patlovea)   2018-04-14 03:58:00
說不定是五毛發文恐嚇台灣人的,想藉此動亂台灣。。。也許
作者: xuein (xuein)   2018-04-14 04:46:00
刑法第151條是『具體危險犯』,不是『抽象危險犯』,它有『致』生危害的要件。
作者: ELS1991 (啞然)   2018-04-14 05:00:00
要紅就給他紅阿
作者: maesww (maesww)   2018-04-14 06:30:00
刑法系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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