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團體反應過度了!
經過兩次勞基法修法,還不知道這政府的尿性嗎?
選舉分水嶺
選舉前:勞工主場
選舉後:政商主場
而且勞基法兩次修法間隔只有一年,大家一次就看破政府手腳。
本來修法提高勞工權益,好不容易休假有休到,加班有加班費。
隔年,政府又送來勞資協商大禮,這真的是把認真做事的公司人資一大巴掌。
好不容易排好班表,好不容易老闆加班費又養成支付習慣。
OK,現在又只要協商(不用付了)
又要把舊檔案舊班表,再拿出來一次,又要假補休真拖台錢。
又要重新計算薪資表,省下來的錢也是老闆賺去。
到不如,一開始就擺爛,反正限期改善可以拖延一次。
重罰三萬,再拖延一次。
牙一咬撐過一年就雲淡風輕。
牙一咬撐過選舉就奴錢照賺,名車照買。
跟政府認真?
你就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