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再反拔管…呂秀蓮:教部只有「聘任」兩字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8-05-15 09:40:07
※ 引述《SangoDragon (SANGO)》之銘言:
: 我不是法律系
: 但我用基本邏輯判斷都比哈佛法律強
: 如果教育部只有聘任權,沒有否定權或質疑權
: 那麼如果選出一個殺人犯或者奇怪的人
我不是法律系,甚至還是學店生,
但我都知道,即使是殺人犯,
曾經被判過刑、坐過牢,
只要符合選舉資格,沒被褫奪公權,
都能參選,
而且當選後只要查無不符合選舉規定的重大缺失,
好比賄選之類的。
都是被當選人,只能聘之。
就算之後查到他有重大違反事證,
也得法院判決下來,才能解除他的當選資格。
不然你以為美麗島事件的人是怎麼可以出來參選的?
呂秀蓮?刑法暴力判亂罪坐過牢、
陳菊?坐過牢,而且還是因唯一死刑叛亂罪而坐牢。
難道他們就因此喪失了參選資格嗎?
我覺得美麗島事件的呂秀蓮是最有資格出來講這些話的人,
雖然我現在也覺得她是個很奇怪、只會倚老賣老的人。
但她的確曾經遭受不白之冤,為此服過刑、坐過牢,
然後才獲得平反。
當年如果沒有那些不畏權勢,敢說真話的人,
出來幫她說情、為她爭取自由,為她平反、奔走。
她可能早就不在這個人世了。
她今天出來說這些話,不是為了幫管中閔說話,
而是為當年的她自已說話、
也是為了當年那些曾經幫過她的人,
告訴他們,你們曾經為我作的事,
我現在也有能力為別人而作。
: 教育部都不能吭聲???
: 笑死了
: 國立大學的主管機管是教育部
: 這就是我討厭法匠的原因
: 很多法匠一直在般法條,卻完全忽略現實
: ※ 引述《lin9la (飲酒啦)》之銘言:
: : 叭噗啦
: : 各位知道為什麼沒有法律系的教授願意出來背書嗎?
: : 認真找了判例,原來如此,
: : 有了這判例,誰還要淌這混水呀?
: : 判例網址: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 : (可找《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行政-105訴字74號》633-640行有以下文字)
: : 《自94年12月28日修正以後之規定,
: : 聘任國立大學校長權限明定在教育部,
: : 是決定國立大學校長之行政權限屬教育部,
: : 遴選委員會並無單獨決定權。再者,
: : 依上開行為時大學法第9條第2項規定,
: : 參與前階段遴選程序之國立大學遴選委員會,
: : 係依各大學組織規程設置之校內委員會,
: : 並非獨立機關,其作成之決定,
: : 尚無從逕自對外生何規制效果。準此,
: : 自94年12月28日修法後,雖將遴選人數
: : 由2至3人改為 1人,然聘任權限仍屬教育部。》
作者: Mohism (墨者)   2018-05-15 09:54:00
國立大學是公職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8-05-15 09:49:00
跟綠盲談邏輯很累
作者: achinyu (yes)   2018-05-15 09:49:00
7.7正在做比9.2更低級的事,所以才會7.77..簡稱7.8
作者: shakila1226 (joseph)   2018-05-15 09:47:00
吱障都被洗腦到是非不分了,別跟他們談邏輯,沒意義啦
作者: cowboyz1105 (陽光,空氣,水)   2018-05-15 09:47:00
反正凹不過 就說台灣價值就好
作者: AlianF (左手常駐模式)   2018-05-15 09:45:00
校長算公職嗎?不算的話褫奪公權也能選吧?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8-05-15 09:42:00
民進黨擁有這些人爭取的權利的人,正在奪取其它人的權利如果台灣獨立是變這種獨裁的國家,台獨也就只是... 笑話
作者: InfinitySA (~我肥宅我有妹妹~)   2018-05-15 09:42:00
你這篇沒有人會看的啦 綠色腦就是智障怎麼可能懂
作者: goal56 (宅變型)   2018-05-15 09:41:00
學店
作者: chattingto (帥到天空燦爛)   2018-05-15 09:41:00
7.7大概會繼續內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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