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自摔遭女騎士撞上死亡 法官認「誰都躲不過」判無罪
劉姓女子2015年3月間在台中大里區騎乘機車時,前方騎腳踏車的江姓婦人突然倒地,婦
人送醫後不治,檢方認為劉因疏忽,閃避不及碰撞到江的腳踏車後方,導致婦人遭推擠因
而挫裂傷嚴重大量出血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劉姓女子,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被害人
倒地到劉機車碰撞的時間僅約1、2 秒,一般人都難迴避躲過,判劉無罪,仍可上訴。
目擊證人指出,當時看到江姓婦人騎腳踏車搖搖晃晃,可能是風太大突然往左斜傾,並自
行倒地,人跌落地面機車就到了,婦人沒有與其他車輛擦撞,或為了閃避劉姓女子機車才
倒,不清楚是腳踏車後輪哪一部位被擦撞到,但她確定沒有任何車輛撞到或輾壓到婦人,
「那個時間太剛好,任何人都沒有辦法閃過。」
法官勘驗現場影片,發現被害人無預警自摔在車道,事出突然,從她倒地到與劉姓女子機
車碰撞時間,僅約1 、2 秒,依一般合理駕駛人的視距及注意能力,劉案發當下採取迴避
行為的反應時間及反應煞車距離皆有限,雖已煞車仍無從防免碰撞,參酌證人認為一般人
均無迴避的可能,認定姓女子依正常路權行使沒有違規犯錯,判她無罪。
https://goo.gl/HLyUnt 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