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比白色恐怖更白色恐怖! 北檢約談台大遴委
3.完整新聞內文:
「不過是被台大校務會議選出來當遴選委員,怎麼搞到被檢調約談?」據指出,台大校長
遴選委員近日陸續遭檢調約談,且沒有任何書面通知,只打電話通知約談,讓遴委們人心
惶惶,感覺「比白色恐怖更白色恐怖」。
近日陸續有台大遴委員接到自稱是台北地檢署的電話,通知遴委以「證人」身分去聊聊,
還有遴委接到電話時,以為是詐騙集團,但對方說是為了台大校長遴選一案問話,當遴委
想了解要問什麼、該作何準備時,北檢人員都以偵察不公開為由,不肯進一步透露細節,
只說到現場就知道,由於對方只留下手機,未留官署電話,讓遴委們覺得很恐怖。
據指出,自稱北檢人員約談遴委的地點,並不在北檢辦公室,可能是為避人耳目,約談地
點選在信義路一段的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很巧合的是,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正是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教育部為處理台大校長遴
選事件而成立的跨部會諮詢小組,蔡碧仲是要角之一,被指為「拔管三大將」之一、主導
整個拔管論述。但蔡碧仲日前在立院表示,「這是不明就裡的人所做的無稽指控」,法務
部次長有沒有主導拔管?看這四回合出手就知。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21位遴委,身分為大學教授或社會賢達,一輩子沒被檢調約談過,有
人擔心會不會被「起底」?會不會像電影裡演的,以證人約談結果轉為被告?
有遴委去請教律師,可否陪同去北檢。但律師說,只有以「被告」身分傳喚,才可以有律
師陪同;若以「證人」身分被約談,不能帶律師。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遭約談時
可以拒絕,但若是重大證人且無可替代,檢調可以強制去,不去會被罰錢,但台大遴委會
共有21名委員,又不像是殺人案件,是唯一目擊者,非以證人身分作證不可。
由於北檢沒有出具明確公文通知書,讓遴委員不知為了什麼案子當證人,被告又是誰,因
此人心惶惶。先前北檢有以他字號偵察管中閔赴大陸違法兼識,但赴大陸兼職並非遴選委
員會可以了解,也無關係。
據了解,教育部4月27日決定「拔管」後,台大遴委會認為一切合法、沒必要重啟遴選,
台大遴委沈冠伶(法學院代表)在5月1日開第一槍、發表請辭聲明,指遴選會既不開會又拒
絕解散,擔心日後可能成為監察院彈刻對象。
不尋常的是,沈冠伶是台大教授,但她的辭遴委聲明,卻透過教育部代發給媒體記者。沈
冠伶的丈夫是中選會主委陳英鈐;而教育部跨部會諮詢小組的法界學者專家代表周志宏,
也是中選會委員。
據一位不願具名的台大教授評估,沈冠伶辭遴委,企圖產生「破窗效應」,影響更多促成
遴委會自動請辭。在沈冠伶辭遴委後,曾有遴委提議大家一起辭算了,但也有遴委認為不
必自亂陣腳,等5月12日臨時校務會議開會結果再議。
5月12日台大召開臨時校務會,以贊成77票、反對30票、空白票3票、廢票0票通過決議,
認為大學校長之產生應屬大學自治的範圍,請教育部應依大學法等規定,處理本校之校長
遴選結果「盡速發聘」。這次贊成票比率高達72%,比3月24日臨時校務會議同意票61%的
比率更高。台大應力所所長王立昇表示,在經過49天的激烈爭議後,接受校長遴選結果的
比率增加11個百分點,顯示教育部一連串卡管的作為不但不能得到台大師生的認同,反而
產生負面的效果。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157231
5.備註:看來政府對管案的強硬作為不僅止於此,現在連司法的手都伸進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