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怒告三立! 陳佩琪發聲明:政論節目已淪罵人頻道

作者: sOwAt (nothing)   2018-06-13 01:56:18
1.如果照你說的是私產
不容別人說三道四
那何必公開申報財產?
你到現在還搞不清楚你先生是政治人物嗎?
在實行民主制度的台灣
媒體檢視政治人物的財產
天經地義
不想被檢視
就請退出政壇
回去當醫生
2.要等所有事情都正確才能報導
那你乾脆規定只有終審的法院才能經營媒體
不然
新聞事件發展中
往往瞬息萬變
今天大家才在幹醮的人
明天可能發現是錯怪好人了
一直以來大家認為的素人阿伯長官
後來才被發現是奸詐權謀害人的政客
諸如此類
所以
你如何能要求媒體必須等所有事情都正確無誤以後才能報導?
就算是檢警調辦案查個經年累月所得到的證據都未必能說是最終的事實而起訴成功
你以為做節目像是在開法院或開藥方嗎?
就算是在實驗室裡面做實驗好了
你能一次就得到正確的結論嗎?
可見你對媒體的職業屬性是有誤解的
導致你說出來的話像天方夜譚
媒體節目的職業屬性比較像是一個討論平台
每個人就其知道的事實與面向相互談論
然後觀眾自己做判斷
因此
在民主社會中
維持多元的意見很重要、開放的心靈也很重要
多元意見才能在交叉辯證中
得到接近事實的真相
而開放的心靈才能接受有時自己的看法未必正確、別人的異見可能才是正確
因此
我們在檢討或批判新聞節目業時
應該是批評它有沒有做好一個開放的意見平台
例如節目有沒有邀請正反面、不同意見的人出席發表意見
這方面三立已經邀訪你了
是你自己拒訪
也就是你自己放棄申辯的權利
怪誰呢?
不過
按照你的說法
好像只有你家說的才對、別人說的都不對
你家的財產不可質疑
每個政客也都認為自家的財產很清白、不容質疑
既然如此
幹嘛規定政客要公開申報財產?
綜合上述
可知:
政治上
你先生已經快幹完一任市長公眾人物政客了
你卻還沒調適過來
以為妳先生仍是私人醫生財產不容檢視異議
講白話
就是你還在酣眠
媒體職業屬性的認識上
你把節目業 當成 法官業或開藥業
所以
才會因誤解而開告
最後一定敗訴
因為憲法有保障媒體的新聞自由
※ 引述《blueadam193 ()》之銘言:
: 怒告三立! 陳佩琪發聲明:政論節目已淪罵人頻道
: 2018-06-12 18:25聯合報 記者邱瓊玉╱即時報導
: 不滿三立政論節目《54新觀點》日前播出時,部分來賓在節目上質疑台北市長柯文哲申報
: 財產不實,名下多了2千萬元不明來源財產,柯文哲的太太陳佩琪委託律師發函,限三立7
: 日內在《聯合報》等三大報擇一登報道歉、捐款,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但三立及兩人不
: 為所動,陳佩琪今已向台北地院遞狀,請求三立及主持陳斐娟、律師曾勁元連帶賠償500
: 萬元。
: 陳佩琪今也在臉書表示,自己第一次上法院告人,所持理由除了夫妻名譽受損外,電視台
: 在晚間黃金時段開立的政論節目,自當秉持媒體界之心,確實執行媒體人該有紀律。
: 陳佩琪說,電視台製播的政論節目,實質有獲得穿插於節目中龐大廣告收益,既收利潤,
: 自當更秉持媒體良心,確實把關政論節目品質,對節目討論內容、主持人是否事先做足功
: 課,邀請的來賓過去的言行與上節目時所提供資料是否詳實,應在節目播出前,做好事前
: 之審查工作,並在節目播出後做事後檢視,建立公正客觀之節目評量制度,藉此淘汰不適
: 任之來賓與主持人。
: 不過陳佩琪也說,上述三被告對象卻不思行此正道,在節目製作上敷衍了事,電視台只想
: 收足收滿廣告利潤,主持人只在乎賺到主持費和收視率,來賓除想賺取自身通告費外,甚
: 至為遂順自己的政治目的,隨意信口開河、汙衊別人,某些政論節目幾已淪為幾位名嘴與
: 主持人的私人罵人頻道。
: 陳佩琪強調,上述這些單位、主持人與來賓享盡好處,卻把自身利潤與遂行自身特殊政治
: 目的建立在誣衊首都市長之上,孰可忍?孰不可忍。
: 陳佩琪說,私產是自己和先生行醫近30年所獲得的工作報酬,不容電視台、主持人或某些
: 來賓用來作為誣衊我們的工具與手段,故本人今日委請林智群律師對上述單位和人員提出
: 損害名譽之民事求償。
: 陳佩琪也說,自法院所獲得之名譽賠償金,無論金額多寡,自當全數捐贈此類公益團體,
: 並於捐贈完畢後以臉書向外界公告。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194883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8-06-13 01:57:00
呵呵
作者: willyomg (supershy)   2018-06-13 01:57:00
早睡早起身體好
作者: cooljoe1985 (台灣水電工)   2018-06-13 01:58:00
又是反串?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8-06-13 01:58:00
關三天
作者: cowardlyman (爽呆嚕~~>"<)   2018-06-13 01:58:00
唷唷~
作者: derrickx (豬頭翔)   2018-06-13 01:58:00
難怪要搞關三天....不然要靠這種的嗎....
作者: king72433 (TTO-55)   2018-06-13 01:59:00
居然有人支持沒求證就公開大肆宣傳
作者: s1238153 (s1238135)   2018-06-13 01:59:00
關三天
作者: OneChao (一個電子鍋)   2018-06-13 01:59:00
是檢視還是抹屎自己沒個兒數?
作者: fly0204 (For the Empire)   2018-06-13 02:00:00
他說的不無可能啊 結果還是要關三天XD
作者: king72433 (TTO-55)   2018-06-13 02:01:00
照你這樣說很快就會有名人傳出強姦母豬母狗的新聞了
作者: live1002 (XD)   2018-06-13 02:01:00
DPP的網軍還有沒有能打的啊XDDD
作者: monica5566 (...)   2018-06-13 02:01:00
說得好 幫你推個
作者: auxin (新一代的開山怪@@)   2018-06-13 02:01:00
XD
作者: JT0624   2018-06-13 02:01:00
1 證據 2 證據 沒證據造謠被告活該
作者: sulunpas (Wei)   2018-06-13 02:03:00
現在心得文不用進桶嗎?
作者: helloeric (巴拉巴巴巴)   2018-06-13 02:03:00
所以現在每句話後面加問號就能"檢討"嗎?
作者: sarau (我是男的)   2018-06-13 02:04:00
發霉的網軍退散
作者: godxsdog (Zela)   2018-06-13 02:04:00
妳的意思是被抹黑就是要乖乖,反正憲法會保護媒體?
作者: sophia810413 (Seth.)   2018-06-13 02:05:00
你文筆好差 邏輯可憐..
作者: qw530817 (Aveヽ(o↗Д`o)ノ)   2018-06-13 02:05:00
好你可以下去了
作者: timetolove (小愛)   2018-06-13 02:06:00
原來現在抹黑都不用證據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8-06-13 02:07:00
ID正確
作者: Doica2445 (Albert張)   2018-06-13 02:08:00
a了一下 黨工水準不意外
作者: polestar0505 (notmolester)   2018-06-13 02:09:00
關三天喔 其他候選人不說說嗎?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8-06-13 02:10:00
說理 推 公眾人物就是要接受合理監督 這就是合理範圍內的
作者: kennistoy (kennistoy)   2018-06-13 02:10:00
奇葩了,台灣是有罪認定論喔?被抹的人要證明自己沒有罪
作者: ksrwp (ray)   2018-06-13 02:10:00
零分 下面一位
作者: ccs9631 (henry)   2018-06-13 02:12:00
我那天看到你強姦母豬,蛤?要證據,請你自己證明,我說有看到就是有看到,這樣你懂柯p的感受嗎?
作者: pppan (neko)   2018-06-13 02:13:00
抹黑別人可以,別人澄清不行
作者: simonjen (狂)   2018-06-13 02:14:00
事情不正確也敢報?假新聞製造中心?
作者: minga0102 (一抹勝利的微笑是在笑啥?)   2018-06-13 02:14:00
這邏輯真不是普通神
作者: kimos (給摸)   2018-06-13 02:14:00
有證據叫檢視 沒證據叫抹黑...所以我說證據呢?
作者: james114 (憶文)   2018-06-13 02:15:00
你的邏輯跟名嘴87像,可是人家那麼低能有錢領,你…
作者: jinmin88 (晝伏夜出)   2018-06-13 02:15:00
這三小排版 黨工水準不要求一下嗎
作者: qweertyui891 (摸魚廚師)   2018-06-13 02:16:00
7.77跟9.2的邏輯大概就是這種程度
作者: Daedolon (Daedolon)   2018-06-13 02:16:00
本日優文
作者: watertofu (水豆腐)   2018-06-13 02:22:00
噓你
作者: joey1226 (QQ)   2018-06-13 02:23:00
優文
作者: garone (ORaNGe)   2018-06-13 02:23:00
政治人物本來就有說明自身財產質疑的義務,柯文哲也不是
作者: nt880245 (nt880245)   2018-06-13 02:23:00
作者: ntut99me (天天吃啃得雞)   2018-06-13 02:23:00
半夜還在加班、辛苦惹
作者: fxntdsxdr   2018-06-13 02:25:00
人家才不是不給檢視而是指他們沒證據胡說八道
作者: cowardlyman (爽呆嚕~~>"<)   2018-06-13 02:25:00
每日任務
作者: greatyang (十元大補湯)   2018-06-13 02:28:00
所以證據呢? 沒證據就別在這說幹話
作者: jinmin88 (晝伏夜出)   2018-06-13 02:29:00
顧立雄被戰神黃國昌質詢一下就說不能忍受你質疑我的人格
作者: wings1003 (娜諾娜諾)   2018-06-13 02:29:00
這個時間段難得看到這麼多噓欸
作者: greatyang (十元大補湯)   2018-06-13 02:29:00
你今天在這替垃圾名嘴護航能賺多少錢?
作者: humorya4 (來泡茶啦)   2018-06-13 02:31:00
作者: kevin05233 (kk)   2018-06-13 02:37:00
聽你在吹喇叭!媒體不善盡查證義務 先說你殺人再叫你證實自己清白 好厲害呀
作者: qweertyui891 (摸魚廚師)   2018-06-13 02:37:00
藍綠都告過人 就柯不能告? 來個法院認證啦
作者: antilibra   2018-06-13 02:38:00
科 有理推
作者: jimmy508 (ppt.cc/W4H2)   2018-06-13 02:39:00
太有道理了,等海水退潮吧
作者: antilibra   2018-06-13 02:40:00
釋字509表示:
作者: mengche (茂吉)   2018-06-13 02:42:00
口條再練一下
作者: YongSeo2228 ( )   2018-06-13 02:48:00
先關三天
作者: Seaware (Seaware)   2018-06-13 02:50:00
笑柯柯
作者: erick70109   2018-06-13 02:51:00
作者: KillerMoDo (你媽知道你在發廢文嗎)   2018-06-13 02:56:00
檢視≠抹黑 自由言論≠謾罵 
作者: tony711 (偷尼)   2018-06-13 02:56:00
滾回大陸啦幹
作者: xxx7789 (皮皮林)   2018-06-13 02:57:00
先關三天,再去上點邏輯課喔!
作者: z6112539 (Shang)   2018-06-13 02:59:00
奇文共賞
作者: cisyong (騎熊)   2018-06-13 03:04:00
別人在你身上丟尿還要說謝謝喔,自以為可帶風向
作者: derake1007 (德瑞克)   2018-06-13 03:09:00
今天記者說我要採訪你就一定要給採訪不然就可以隨便報嗎
作者: cisyong (騎熊)   2018-06-13 03:09:00
你老婆要吉人,你有辨法擋嗎?
作者: bh0112 (愛。死了。)   2018-06-13 03:12:00
這論述超過100分!
作者: michael71206 (michael71206)   2018-06-13 03:15:00
我嚴重懷疑你的智商
作者: hohiyan (海洋)   2018-06-13 03:23:00
本篇的台灣價值突破天際了,大家多學著點嘛
作者: a12c45a (Jan Lin)   2018-06-13 03:25:00
嗯嗯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18-06-13 03:29:00
造謠抹黑~ 造謠抹黑~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8-06-13 03:30:00
邏輯零分
作者: forink (佛硬客)   2018-06-13 03:38:00
未看先噓
作者: allendx1995 (AllenDX)   2018-06-13 03:53:00
如果每天對人問你是不是智障也算質詢嗎?
作者: bing (No fear!!)   2018-06-13 04:08:00
作者: fonzae (fonzae)   2018-06-13 04:09:00
這篇根本欠噓,邏輯完全兜不過來不是不能去檢視別人財產,問題在抹黑別人都把財產申報出來給你去檢驗還可以少看一塊,然後說來源不明??? 這樣也能上節目?柯的財產還經過監察院審核過,難道比上節目的名嘴還不如?用點邏輯好嗎?監察院是甚麼機關,是準司法機關,原PO你有沒有搞懂當那些名嘴還真的懂財務管理,不就是靠著政治色彩上節目大賺通告費,攀著政黨色彩獲取利益,當台灣百姓是白癡484一個會替北市府還債超過額定數值的民選市長你要跟我說他財產來源不明幾百萬,要不要接受智力測驗連市長特支費都不敢亂花,只用在獎勵公務人員上你要跟我說他貪? 貪的是哪個政黨 歷史教訓還學不會?光前瞻計畫8800億,圖利的是那些地方樁腳,我就不明講了還真以為是建設地方,騙騙小孩還OK拉被稱資進黨,不是沒原因,國民黨跟民進黨就是荼毒台灣20年的元凶,好不容易出來一個從參選 當選黑髮的柯文哲努力 認真四年後的白髮蒼蒼的模樣,還要給人抹黑兩黨都是混蛋,只為自身利益著想,只為了反對而反對民進黨黨員請多看看陳定南,請效仿他擔任宜蘭縣長做事態度
作者: rovemberrain (舒坦)   2018-06-13 05:10:00
特別起個大早來噓這個智障邏輯
作者: ainor (><)   2018-06-13 05:27:00
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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