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經濟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疑受陸資助 王炳忠遭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檢調偵辦陸生周泓旭共諜案,查出新黨王炳忠等5人涉嫌接受國台辦資助在台發展組織,
目標是吸收退役軍官,蒐集台灣軍購情資,案經證人指控,犯罪事證明確,台北地檢署今
日偵結,認定犯行持續相當時日,有一定規模,且持續跨大滲透現退役軍人等各階層人士
,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王進步等4人,建請法院依法論處。
北檢今上午11時開記者會,現場擺放大批扣案物,包括數包千元現金。檢方另查出王炳忠
指示不知情人士透過管道洗錢,也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同泰精品公司負責人等4人,查扣
1,525萬多元犯罪所得。
北檢指出,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王進步共同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接受大
陸地區軍事情治等機關之指揮及資助,組成「星火秘密小組」,擬定計畫並分工執行在台
發展組織之任務,物色接觸吸收各軍種(含特種部隊及重要軍事單位)現退役軍人、青年
及學生,並回報大陸軍情機關。
王炳忠辯稱,金錢是跟許姓女友借來的,但檢方不採信,因為當時兩人尚未交往。
周泓旭來台攻讀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前年畢業,去年2月再以商務名義來台。
北檢控周接受「大陸地區黨務機構」李姓秘書委託,前年間遊說一名有機會接觸外交公務
文件的「A男」為中國工作,承諾給他每季1萬美元報酬,還建議A男以自由行方式到新加
坡、日本,再安排對岸官員與他會面。但因A男不同意,周任務失敗,去年3月9日遭調查
局國家安全維護站逮捕。
周泓旭一審被依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刑1年2月;二審審理期間,台北地檢署又查出周利用新
黨黨工王炳忠等人策畫「星火T計劃」、「燎原新聞網」發展組織事證,移請高院併案審
理。
周泓旭所犯案件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接觸我國官員,另一部分則是欲透過新黨青年軍在
台發展組織。高等法院今年4月駁回上訴,維持1年2月徒刑,至於王炳忠等人發展組織的
併案部分,因與本案的上屬單位(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不同,犯罪時間與模式也迥異,該
案是新案情,與周案無關,退回北檢另行偵辦。
檢調持續追查,發現王炳忠疑以「書、本」為代號,長期接受中共政黨局資助,找侯漢廷
、林明正在台發展組織,吸收對象多是曾經辦軍事採購的退役軍官。
據了解,檢調去年查扣王炳忠私人手札,內寫道,「政黨局今年五百萬,下修三百五十萬
」,比對帳戶、約談相關證人後,發現王2013年未認識周泓旭前,就與大陸政黨局官員接
觸,懷疑他接受資金挹注在台發展組織。
檢方查出,由周泓旭擔任與「國台辦政黨局」及「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在台監督及聯
繫窗口,負責收取及彙報3人發展組織思想心得、工作企劃、預算案、工作成果,且協助
提供組織所需資金予王炳忠,由他籌運用資金。
國台辦一再許諾,今後三年每年資助1,500至1,600萬新台幣由王使用(無需報賬),其他
所需(聯繫廣告商贊助)可另行申請。但在傳遞方式上只願意由王本人親自赴陸當面領取
,每次有4本(指現金)的上限。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7307/3196226
5.備註:
1500萬看起來很多,不過台灣用這價錢賣掉,好像又太少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