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颱風期若有危害生命安全之虞 勞工可以不

作者: kyotaoyuan (K)   2018-07-09 22:54:32
: 發現出勤恐有危害生命安全之虞,可向雇主說明後,行使「退避權」不出勤,自行停止工
: 作退避到安全場所,雇主可不給付這段時間的工資,但雇主也不得強迫勞工出勤,若要勞
: 工出勤,必須徵得勞工同意。勞動局呼籲,勞工不宜濫用「退避權」,僱主能放寬安全之
: 虞的認定標準。
他媽的 扣勞工7天假
現在颱風假也在那邊543
公司都會給薪好嗎
你現在在那邊講殺小可不付這段時間的工資
資方狗嗎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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