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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怕裸照被公布續上摩鐵性交 人妻提告不成
2018-10-22 11:28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雲林縣周姓男子與有夫之婦A女交往,A女不願為了他離婚,雙
方協議分手,分手後因A女憂心周男散布她的裸照,又多次與周男到桃園市中壢區一處汽
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檢方說,A女據此控告周男妨害性自主,但罪嫌不足,已予周男不起
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已予周姓男子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檢方調查,周男(42歲)明知A女是有夫之婦,仍與A女交往多年,直到2017年11月間,周
男要求A女離婚,A女遲遲不願答應,雙方才協議分手。
A女說,兩人交往時,周男曾拍下她的裸照,她憂心周男會散布照片,才會在分手後與周
男保持聯繫,對方開口邀約到汽車旅館,並發生性行為,她也沒有拒絕,「因為我心裡很
害怕,若不答應周男的要求,他可能會把照片散布出去」。
周男坦承與A女發生多次性行為,檢方說,因A女未曾將她心裡的想法說出來,周男不知道
A女害怕裸照被散布、也未曾以此脅迫A女,加上A女的指訴前後不一、且於出庭時表示不
願再追究周男是否涉嫌強制性交罪嫌,今天偵結,已予周男涉嫌妨害性自主罪嫌不起訴處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