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gotigo (萬惡的鐵劍)》之銘言:
: 實在不懂撞到超跑有啥好怕的,應該是車主比你還要怕吧。
: 首先,應該沒有人會去故意撞超跑,除非你酒駕或厭世,所以肇責比例應該不會是100%,
: 不會要你全賠。
: 你撞到以後會去和解,這時會談折數,再打折。如果對方有保車損,保險公司賠了以後會
: 代位追償,如果沒保險又沒跟車主和解,車主會告你民事,你可以出庭去凹看看能不能降
: 低肇責,汽車零件還能算折舊。
: 感覺我有點在教壞鄉民,但台灣確實是債務人的天堂。這樣很不好,小心駕駛最好。
: 對了,不要以為這樣就能亂駕駛,以上説的是民事,有沒有刑事責任我不保證。這才會讓
: 你們吃不完兜著走。
: 所以提倡修法的,腦子真的壞掉了。
沒財產又領基本工資的,這樣玩也就算了。如果已經是工作十幾二十年,房貸還有
一半,小孩還沒成年,父母已經老了,甚至病了,光是跑調解會和法院,就會失去
全部的人生。
一場車禍把房子賠掉,把工作賠掉,只是因為對造開超跑!這就是社會不公平。
現在有人出來要求「讓有錢開超跑的人自己承擔吧!」就出來為社會現狀辯護,不
就是奴性嘛!而且可笑的是,如果真的改成功了,超跑車主不能把自己損失都照肇
責比例分攤了,這些為現狀辯護的人,一旦出事了,還不是要搭便車,享受不用完
全負擔肇責比例的賠償上限~
難道現在批仇富,認為保超額險是必要的人,將來改成功後,還會堅持自己去買超
額險,以便出事後可以幫超跑車主修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