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
批口譯哥遭「綠打手」圍攻 羅智強霸氣回嗆5字
曾任外交部長吳釗燮機要、現年31歲「口譯哥」趙怡翔被外派至駐美代表處擔任政治組長,近期引起軒然大波,甚至遭爆一個月可領240K,近日屢屢監督追蹤此事的台北市議員羅智強就表示,「雖然綠營大舉動員外圍打手律師團,圍剿他!但他霸氣嗆,「沒 在 怕 的 啦!」。
羅智強今在臉書表示,「我還是要説,吳釗燮掛羊頭賣狗肉」的「雞犬外交」,是對中華民國外交文官體制最大的侮辱!
外交部長吳釗燮曾說:「近半年來陸續派出許多優秀外交官擔任駐外館長,目前部裡一時很難找到符合需求的人去接任」。羅智強解讀此話分析,也就是說外交部內館長以下,沒有一個人的能力比得上31歲的趙怡翔,為了捧自己人,羞辱外交官到這種地步,吳釗燮還能夠領導外交部嗎?
羅智強還強調,接下來吳釗燮又自打嘴巴,原來「此組長非彼組長」,過去的政治組長是十二職等,但趙怡翔根本資格不符,只能以9職等一等諮議派駐,組長只是「加銜」,就是名片上印好玩的。
他質疑,目前駐美代表處,已經有簡任11職等的副組長,吳釗燮卻要把薦9職等的趙怡翔「加銜」成組長,那請問「未來是11職等的聽9職等的?還是9職等的聽11職等的?」。羅智強解釋,打個比方,副旅長還在,民進黨卻讓約聘連長去代旅長,把上面的營長、副旅長當空氣,這真是「羞辱軍心士氣到了一個離譜的境界」。
但外交部也回應,依據行政院101年2月16日發布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第4條,「駐外機構得分單位辦事…對外名稱及業務權責機關之歸屬,另以編組表定之」。另該通則第7條,「外交部得應業務需要,給予駐外人員適當名義對外或予以加銜」。目前駐美國代表處組長是為駐外機構對外交涉業務需要的對外名義,並非編制職稱,且未列職等,所以組長並非簡任第十二職等,亦非法定主管職務。
(中時電子報)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114001774-260407
5.備註:
原來,吳釗燮先說「有資格的都派去當館長了」,又說「口譯哥沒有12職等的資格,組長只是掛銜」
這不是自打嘴巴嗎,
原來口譯哥連機要人員都不是,是約聘人員,那就真正是「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