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 各位30公分 各位水水 好。
本魯看到最近酒駕撞死人天怒人怨,很多人提倡酒駕一抓到 就要鞭刑處理或唯一死刑。
那我們看看刑法185-3條 已經規定酒駕撞死人可以最高判10年刑期, 如果要衝唯一死刑,看這次肇事者根本是心理問題,死不死刑感覺對這種人都沒差 ,沒什麼嚇阻效果,那唯一死刑,不就只是滿足大眾消滅垃圾的快感嗎? 那其他垃圾行為,例如鄉民督爛的大卡車疲勞駕駛 ,要不要也死刑消滅垃圾?
打人的統促黨行為也是垃圾 ,也以死刑消滅? 只要覺得是垃圾 就死刑伺候,好像怪怪的吼?
至於鞭刑,不論到底人不人道, 鞭刑一開放 ,合理預期會給那些正常人喝酒開車前怕怕的 ,一開始嚇阻效果應該是有的, 但對那些無所謂的垃圾,好像又沒差了 ,他們酒駕又撞死人 ,是不是又要吵鞭刑沒有用啦 ,沒能完全達成零酒駕,所以我們要開放男的割懶叫 ,女的八門全開 更慘烈的刑罰? 萬一還是沒用 ,要一直割其他部位?或是有其他門可以繼續開? 感覺也怪怪的吼?
感覺用嚴刑峻法來處理酒駕就是無解,應該是用其他行政手段來監控那些時常喝酒的高風險族群 ,還比較有效率。
講這麼多 ,本魯 最大疑問就是 這到底甘冥燼洞屁事? 為何一個垃圾酒駕就可以無限上綱至都是冥燼洞的錯 2020要制裁冥燼洞。 如果說過去都是車輪黨立委推動修法把刑法185-3刑度一直往上升,但嚴刑峻法真實的規制效率沒想像中那麼好,而且酒駕撞死人的統計數字明明是逐年下滑。
一個垃圾撞死人也能扯藍綠鬥爭 ,有沒有政治操作的八卦?
如果真的要鞭刑的話 ,本魯看到一則新聞 ,高雄攤商把韓國瑜跟習近平q版造型設計衣服,也有毛澤東 鄧小平這些殺人不眨眼 獨裁的共產黨領導人物q版造型 ,萬一改天被統一 ,共產黨殺人了 ,是不是也可以按照酒駕要鞭刑的邏輯 ,也先把那些9。2韓粉攤商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