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一名年約30多歲的周姓男子,於前年透過網路認識一名妙齡女子小米(化名),未料2人在
發生性關係後,周男卻開始避不見面,小米認為周男「射後不理」,傳LINE訊息怒嗆「再囉
嗦,我馬上叫人處理你」、「我馬上上爆料公社,讓網友公審」等,周男嚇得報警處理,台
北地檢署偵查後將她依法起訴;小米到案後坦承犯行,法官將她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
45日,緩刑2年,並且必須接受法治教育6小時。
判決指出,周男於2017年8月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小米,周男便對小米展開積極追求,
很快地就擄獲了小米的芳心,小米還邀周男到家裡並發生性關係,但周男事後卻開始對她總
是愛理不理的,讓小米認為周男把她當成一日砲友,氣得開始傳LINE訊息給周男恫嚇「我會
讓你非常難堪」、「再囉嗦,我馬上叫人處理你」、「我馬上上爆料公社,讓網友公審」等
,周男嚇得報警處理;庭訊時,小米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將她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5
日,緩刑2年,並且必須接受法治教育6小時。
另外小米則指控周男在2017年8月間,趁她在生理期不適時,曾假好心的帶了一包巧克力粉
末狀包裝的飲品沖泡給她飲用,但她喝完後不久便不醒人事,直到醒來後才發現遭到周男性
侵,因此向周男提告加重強制性交;周男到案後堅決否認,辯稱並未拿任何飲品給小米喝,
2人是在情投意合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周男並提出2人互傳LINE的對話紀錄佐證,;經台北
地檢署調查,檢察官採信周男的辯解,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http://bit.ly/2Gw21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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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誣告性侵當報復手段都沒事的喔?
作者:
monine (Steve)
2019-02-08 16:11:00系赫
作者: gracefeather 2019-02-08 16:12:00
幹你娘女生有罪然後化名?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9-02-08 16:13:00女的也不弱啊 還告性侵
作者: kukuyo (kukuyo) 2019-02-08 16:14:00
死肥龍垃圾台女
作者: Aska0910 (蟻天海殤君) 2019-02-08 16:17:00
笑笑
作者:
s655131 (s655131)
2019-02-08 16:20:00檢察官寧願相信證據
作者:
m88995n (憤怒青年)
2019-02-08 16:25:00渣男張表示:
作者: theanswer13 (幸福大學生) 2019-02-08 16:25:00
麗萍4妳?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9-02-08 16:52:00女生犯罪還化名?
這社會是怎樣 渣男騙子只要不犯法人多爛都可以做賊的喊抓賊 你把人惹到怒罵你就可以告了 台男好棒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9-02-08 17:35:00法律本來就是公認底線,作死去踩底線呵呵道德這種每個人都不一樣的標準也想拿出來公審自我中心的小孩跟覺青才會拿這種事出來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