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
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一名年約30多歲的周姓男子,於前年透過網路認識一名妙齡女子小米(化名),未料2人在
發生性關係後,周男卻開始避不見面,小米認為周男「射後不理」,傳LINE訊息怒嗆「再囉
嗦,我馬上叫人處理你」、「我馬上上爆料公社,讓網友公審」等,周男嚇得報警處理,台
北地檢署偵查後將她依法起訴;小米到案後坦承犯行,法官將她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
45日,緩刑2年,並且必須接受法治教育6小時。
判決指出,周男於2017年8月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小米,周男便對小米展開積極追求,
很快地就擄獲了小米的芳心,小米還邀周男到家裡並發生性關係,但周男事後卻開始對她總
是愛理不理的,讓小米認為周男把她當成一日砲友,氣得開始傳LINE訊息給周男恫嚇「我會
讓你非常難堪」、「再囉嗦,我馬上叫人處理你」、「我馬上上爆料公社,讓網友公審」等
,周男嚇得報警處理;庭訊時,小米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將她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5
日,緩刑2年,並且必須接受法治教育6小時。
另外小米則指控周男在2017年8月間,趁她在生理期不適時,曾假好心的帶了一包巧克力粉
末狀包裝的飲品沖泡給她飲用,但她喝完後不久便不醒人事,直到醒來後才發現遭到周男性
侵,因此向周男提告加重強制性交;周男到案後堅決否認,辯稱並未拿任何飲品給小米喝,
2人是在情投意合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周男並提出2人互傳LINE的對話紀錄佐證,;經台北
地檢署調查,檢察官採信周男的辯解,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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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誣告性侵當報復手段都沒事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