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員警值勤偷查IG正妹個資 想賠50萬和解遭

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2019-10-29 19:20:30
阿肥很推薦您50萬和解
※ 引述《s90388216 ()》之銘言:
: 聲明一下我是被查個資本人,我不是IG正妹,我沒有在經營IG,IG正妹是華航空服員,曾
: 拍過某家航空公司年曆,也曾上過表特版,我只是平凡的路人
: 我個人認為發生的事實應該是:IG網紅黃姓正妹教嗦周姓員警偷查個資,周姓員警洩密,
: 與華航空服員互相串證,周姓員警為愛犧牲。但司法調查說是周姓警員是好奇查個資無外
: 洩,僅依偽造文書起訴,那就尊重司法判決吧
: 為何我堅信我認為的事實?為何我堅不和解?
: 1.案發當天下午,黃姓空服員嗆我說他的警察朋友告知他我有商標法前科
: 2.經過我寫信至警政署署長信箱檢舉,調查後,案發當天下午兩點僅有一位警察,也就是
: 周姓員警查詢過我的個資含刑事資料共十幾筆,且我的商標法案是緩起訴未經撤銷,哪來
: 的公開資訊問題
這邊其實是公開的
: 3.該名空服員認為我的職業是家管,與周姓警員串證後,周姓警員偽造文書說我在台北違
: 規才查詢個資,如果我沒有證據證明案發當天我在高雄,連偽造文書都無法成立
: 4.我給周姓警員三次機會,如果他坦誠悔過,我可以全部與他和解並請檢察官給予緩起訴
: 之處分,但他三次都堅稱他是在案發當天看到該IG正妹在他的IG文章po出我的PTT帳號公
: 然污辱才好奇查詢,並在悔過書中百般嘲諷(公然污辱我有對黃姓網紅正妹提告,但因該
不可能承認的
這個案子偽造文書跟洩密比起來
洩密嚴重太多了
這案子目前看來沒有明確的洩密事證
退一億步言之
就算是他為了換偽造文書緩起訴承認洩密
類似的案子大概都判一到五個月得易科罰金
也沒辦法達到讓他丟工作的效果
至於民事賠償
您要先證明損失
要超過50萬實務上很難
沒有事證您懷疑的事實只是懷疑
而且堅持下去您也達不到原來目的
阿肥建議50萬收下來
網路是非多
阿肥一律建議善用嘻嘻
嘻嘻
: 案的檢察官認為PTT帳號無法與本人連結,所以不起訴該名黃姓空服員)
: 周姓警員身為公務人員卻知法犯法,從事警職卻濫用國家資源侵害人民權益,且犯後態度
: 囂張惡劣,我認為他應該不只一次濫查洩密,才敢如此恬不知恥的偽造文書並多次否認犯
: 行,我認為他繼續擔任警察必定會繼續侵犯更多人民的權益,也希望警政署能夠更加重視
: 資安外洩的問題,所以才堅持不與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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