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0-05-29 18:22:58:
: 首先是被告方訴訟參與程度的問題,在刑事程序當中,配偶一旦去地檢署提告通姦罪,就
: 會由檢察官發傳票通知相關人員到庭說明,若是違反檢察官要求的到庭義務,可能會有拘
: 提、通緝等問題。
:
: 但在民事訴訟的程序中,法院並沒有強制要求被告到庭的義務,被告不到庭,也不一定就
: 會敗訴,另外更遑論「徒刑」與「金錢賠償」對於心理壓力的差別。因此,配偶選擇提起
: 刑事或是民事訴訟,對於另一方造成的壓力及感受,有很大的不同。
:
: 而在刑事程序中,檢察官有主動調查的義務,但在民事程序中,因為「當事人主義」原則
: ,提告的配偶需要自己在法庭上,把要主張的權益,以及相關的證據,在符合訴訟程序的
: 規則下適時提出,這對於一般沒有接觸過法律,不熟悉訴訟程序的配偶而言,除非藉助專
: 業律師的協助,否則無疑是相當大的困難。
:
: 此外,最現實的一點在於「裁判費用」,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因為是檢察官為了保護公益
: 而發動的訴訟程序,提告的配偶不需負擔任何費用的,更可以利用提起「刑事附帶民事」
: 訴訟,達到免去負擔民事裁判費用的效果。
:
: 但是在單純提告民事訴訟的情形,因為配偶是基於自己的私益而請求法院介入審判,基於
: 使用者付費原則,法院會依配偶提告請求的金額,依一定的比例收取裁判費用,如果請求
: 的金額較高,相對的就會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
: 雖然法院都會判決是由敗訴的一方負擔,但是配偶在起訴時,都還是得先行支付這筆費用
: ,若是提告的配偶是屬於相對經濟弱勢的一方時,更是提高了其進入法院的門檻,更可能
: 因為經濟上的考量,放棄捍衛自己的配偶權。
這則新聞報導了專業律師的看法
指出了民事訴訟的利用對於一般人的障礙點有哪些
結果跟風大喊除罪萬歲的肥宅
不敢來推文了 XD
最有趣的是
看到好多篇推文說
「還有民事賠償」、「準備天價賠償吧」
我猜這些推文者一定不知道什麼是民事訴訟
大概以為刑事訴訟判刑
民事訴訟判賠這樣 XD
沒關係
到時候老婆被人幹時
就慢慢去蒐證
就不要反被小王告妨害秘密 XD
然後開庭時
就看能提出什麼證據出來說服法官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句話請記住
喔對了
「天價賠償金」的前提是你要預繳「天價裁判費」
求償金額越高
裁判費也要按比例預繳越多
而且我還真沒聽過「天價賠償費」的
多天價說說看
然後你千萬要保佑你的蒐證是足以說服法官的
不然全部敗訴後你的「天價裁判費」就掰掰了
我只能說
鄉民真的好容易被帶風向
還有鄉民嗆說「小三不知情,那只有配偶可以被撤告不公平」XDD
↑知道笑點的人請不要講 XD
參考看看~
作者: poqwiuer (robert) 2020-05-29 18:24:00
外遇前先脫產^_^
你知道之前有人想告通姦罪,也被告妨害秘密嗎不管有沒有通姦罪,本來舉證就不容易
作者:
ggmit615 (Mr.Black)
2020-05-29 18:25:00通姦一時爽,一直通姦一直爽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20-05-29 18:25:00我是覺得好聚好散,你老婆都爬牆了那離婚不就得了
作者:
mn435 (nick)
2020-05-29 18:25:00喔喔 真專業 哈哈 這種一堆蒐證限制就是拿來困擾死老百姓的
作者:
Csir (張胖胖)
2020-05-29 18:26:00另一半通姦當然動用私刑把他們打成殘廢,在那之前或之後先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20-05-29 18:26:00就算沒除罪,實務上要靠檢警勝訴也很困難
作者: SHADOW4869 (雪bloodmoon) 2020-05-29 18:26:00
阿 不然你是一個人通姦自己發電嗎
作者:
jimmy885 (jimmy885)
2020-05-29 18:27:00拿王傳家那例子,脫光光睡在一起,有體液衛生紙都沒罪了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20-05-29 18:27:00你那麼雞糞幹嘛
通姦除罪化並不會讓舉證變困難因為本來就很困難了,拜託動腦
作者:
mn435 (nick)
2020-05-29 18:28:00這種除罪以後會正式走向私刑化 買綠帽賺施捨 仇殺理由暴增
作者:
xeme1996 (Imizi)
2020-05-29 18:29:00怎不是老公幹了別人還順便賺一筆?
作者:
ilovelaw (逐漸找回自我)
2020-05-29 18:30:00刑事附帶民事要起訴才可以 但通姦罪起訴率超低的 到最後還是要另外提民事訴訟那個律師忘了講這點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20-05-29 18:31:00不用擔心別人法不法盲,以後就是回歸私刑應報,黑道發大財
你訴訟有問題可以問免費諮詢 起訴有困難有法律扶助告訴你 民事訴訟多的是素人自己跑官司
作者:
mn435 (nick)
2020-05-29 18:34:00起訴率低那也是成功之處讓人誤以為有希望 拖過就消氣不會鋌而走險
作者:
piece1 (...)
2020-05-29 18:36:00我是覺得律師的case會減少,黑道會變多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20-05-29 18:37:00刑事是性器接合,這個怎麼拍都是妨礙秘密吧
作者:
aimlin ( )
2020-05-29 18:38:00之前就有莽夫在法院門口開車撞死前妻的律師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20-05-29 18:39:00以後就是萬事屋、萬事通、萬事工的天下了,律師?不用了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0-05-29 18:40:00推你觀念 下面一堆白癡覺青以為跟自己沒啥關係講的很輕鬆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20-05-29 18:40:00金毛銀毛發大財
作者:
aimlin ( )
2020-05-29 18:42:00一個衝動的人 一台車都可以拿來私刑,而且威力很強……比拿刀鎗還猛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20-05-29 18:52:00不能破門你不會在門外拍嗎 一起出入魔鐵 實務上就已經可以算侵害配偶權了好嗎 又不是通姦要件抓那麼嚴
作者: woifeiwen 2020-05-29 18:52:00
既然不把法條修正 那就走私刑囉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0-05-29 18:53:00我猜跟風喊除罪的可能不知道以後沒有警察幫開門了,那表示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20-05-29 18:53:00打過幾次通姦案就知道了 現在的檢察官遇到通姦案都超消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20-05-29 18:56:00結果看了推文發現自己是鍵盤覺青黑呵呵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20-05-29 18:57:00以為覺青都鍵盤,殊不知自己也鍵盤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20-05-29 19:01:00樓上講什麼 去摩鐵不能聊天上廁所嗎 城仲模有沒有聽過 不要自己亂腦補上摩鐵就有怎樣ok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20-05-29 19:01:00喊私刑的去啊傷害罪檢察官積極偵辦,也比通姦罪容易證明多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20-05-29 19:03:00本來就該回歸民事
作者:
minipc (Toybox)
2020-05-29 19:03:00本篇正解,今日起弱勢永遠弱勢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0-05-29 19:03:00傷害?怕的是把人幹掉或弄到半身不遂,到時判一百個殺人罪都無法讓人復活了。前面推文已經有人舉出例子了,就是怕發生這樣的憾事如果人人都理性不會犯罪,那監獄裡關的是誰?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20-05-29 19:05:00喔喔你先解釋你怎麼成為鍵盤覺青黑吧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0-05-29 19:05:00別開玩笑了真的開始言論攻擊了,不意外啦有論述就不用言論攻擊了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20-05-29 19:06:00鍵盤俠憂國憂民成為覺青黑嗆人別開玩笑怎麼覺得你自己就是個玩笑呢?論述?你的論述沒有事實基礎,只有鍵盤基礎,你好意思?
作者: yarnt 2020-05-29 19:12:00
不被愛的那個才是第三者
作者:
g7063068 (屏東尼大木博士)
2020-05-29 19:14:00整天幻想最壞情況那就別出門了,被三寶撞死怎麼辦,封建思想就封建思想,嘴一堆我擔心我擔心www要鑽漏洞的人就是會鑽,兩個性器官癢的就兩邊自己去喬,浪費公共資源去抓這種私事才是智障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0-05-29 19:28:00好激動,然後還是沒論述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20-05-29 19:28:00如果只有鍵盤論述那還是不要拿出來比較好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20-05-29 19:29:00把你那些覺青被通姦的性幻想收起來,該吃飯了
我想問一下,既然認為婚姻不能用刑法維持,那為什麼名譽可以用刑法維持?
作者: mokissru (芒果酸) 2020-05-29 19:40:00
怎麼又是你XDD去多讀一些判決書增加理論基礎好嗎然後「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0-05-29 19:41:00hahaha021225大 你突破盲點了
作者: mokissru (芒果酸) 2020-05-29 19:41:00
你是不是忽略民訴§277但書的存在了?
作者: mokissru (芒果酸) 2020-05-29 19:44:00
刑事都要廢掉?你到底哪來這想法一天看到你發不只一篇 不能回覆這件事嗎哈哈
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2020-05-29 19:45:00然後民訴277但書跟「舉證之所在..」這句話又有啥衝突了?傻眼..你到底在幹嘛?看不懂從我上一篇你就一直離題腦補我沒有要談的東西...這篇講個舉證之所在,又被你腦補成跟277但書衝突了?m大,你到底在做啥?整部刑法要廢掉是回h大的..
作者: mokissru (芒果酸) 2020-05-29 19:49:00
我的意思指 你這篇文章強調原告舉證困難並提到舉證之後可能會發生「妨害秘密」的問題然後抱歉 我剛沒注意到h大的留言但依照高等法院99年度家上字第84號民事判決其實就能發現原告適用277但書(舉證具重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