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eddy98 (泰迪!走吧!)》之銘言:
: 剛才吃OK Mart的御飯團
: 吃到一半竟然有一顆小錫球
: 嘴巴發現不對馬上吐出來啦
: https://i.imgur.com/VwE7wXH.jpg
: https://i.imgur.com/I3AU4ub.jpg
: 好噁心,不敢吃了
: 有人也曾經吃超商的飯團出現異物嗎?
: 臥槽。。。
哇
看到底下推文
本肥就順手查了一下
御飯糰還真的是711的註冊商標欸
https://i.imgur.com/zolEuhh.jpg
反而ok這邊就只有寫三角飯糰而已
https://i.imgur.com/AkI3Tvg.jpg
不過我也不是學法律的
這個部分還是有賴專業人士來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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