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不知道在矜持什麼
三倍券概念不錯,拿1000換3000先讓你支出,製造金流,也可以刺激補償心理
「花了我1000元,這3000卷絕對要用到沒浪費」
但是就該規定視為法定貨幣,所有商家都有義務要收,然後不限制品項
學者說買日用品不能振興經濟,應該限制
這根本幹話
不用在食衣住行要用在哪?奢侈品和旅遊住宿嗎
典型有錢人看社會想法
本來台灣經濟活動80%以上項目都是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貴鬆鬆的旅票和鑽石珍珠跑車等奢
侈品反而是對經濟活動沒什麼幫助
而疫情受創最重的也是經營日常生活相關的店家
用在日常生活才是正常的好嗎?
我覺得三倍券應該要增加分發100元的,但是只給大企業使用當作找零
到時候分發多少就收回多少
例如:假設統一企業申領的找零用「100元券」總共申請100萬元,那未來活動結束折現的時
候就減100萬
再規定三倍券只能用三倍券找錢,不得用在繳費及存款,讓它不斷流通
這樣才能創造經濟活水
而不是限制人民只能買奢侈品、旅遊票這種有錢人學者幹話
和不得找零這種欺負單身外宿族的小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