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楊國文
3.完整新聞標題:二審無罪責付衛生局帶回 逆子步出高院說「謝謝」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梁姓男子涉持刀砍殺母親37刀後,再剁下母親頭顱由12樓住處房間丟至社區一樓中
庭,一審依桃園療養院鑑定梁因安非他命中毒有精神障礙而殺母,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
罪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審理認定,梁是因施用毒品作用致其控制、辨識能力已喪失,今
逆轉改判無罪,並責付給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下午2時58分梁隨衛生局人員離開高院時輕
聲說「謝謝」,即上車離去。
桃園衛生局今上午接獲高院責付令命後,下午2時30分許,衛生局5名人員抵達高院,隨即
辦理責付手續。經法警室將責付文件送請法官批示後,即赴候保室將身紫色囚衣的梁男帶
到法警室,經驗明身份後,和桃園衛生局人員先後步出高院。
大批守候媒體見狀,紛紛上前詢問梁男「毒癮戒得掉嗎」、「還會吸毒嗎」、「你後悔嗎
」等話,梁男低調以對,僅雙手合十、輕聲說「謝謝」,即坐上衛生局座車離去。
前年10月17日下午6時15分許,梁男(34歲)在桃園市中壢區陸光六街住處,因與卓姓母
親(66歲)發生衝突,竟至廚房持菜刀追砍,並猛力朝母親頭部、雙臂及身體多處揮砍,
造成母親頭部受到10道重砍傷痕、雙臂上肢約有27處重砍傷痕及胸部、腹部有多處淺層刀
傷,梁母因全身約37道銳創出血、腦髓挫傷及蜘蛛網膜下腔出血,最後因出血性休克及中
樞神經休克死亡。
梁男砍死母親後,又在其房間內再持菜刀及開山刀猛力砍擊母親頭顱及左手腕,待砍斷頭
顱及左手腕遭後,再將頭顱及房內鍋碗及雨傘、記事本等,朝後陽台外拋丟至所住社區的
中庭,左手腕則留在房間內。當晚鄰居發現中庭有一顆頭顱血跡斑斑,立刻報警。
警方據報破門而入,發現梁母慘死屋內,並扣得行兇所用之菜刀及開山刀等物,梁在檢警
偵訊時,稱案發前2、3天有吸毒、當天有喝酒,發生什麼事已不記得了,檢方依殺害直系
血親尊親屬罪嫌將梁起訴,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無期徒刑,今二審逆轉改判無
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66378
6.備註:
吸毒殺人可以無罪,這是什麼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