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azypitch (′‧ω‧‵)(丁洨雨)》之銘言:
: 孫安佐被起訴!企圖在美製造手槍 刑責7年起跳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824/O5L355LIBVCMJNSDN4JGDHZC5I/
: 藝人狄鶯和孫鵬的獨子孫安佐在美非法持有手槍及大批子彈,在美被關押261天,前年12
: 月遣送回台後,士林地檢署今依法定刑度7年起跳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
: 製造槍枝未遂罪將他起訴。
: 整起事件起因孫安佐前年3月底在賓州一所高中對同學說:「5月1日不要來學校,因為我
: 要在學校掃射!」警方獲報後在他的寄宿家庭搜出手槍、十字弓和超過1600發子彈。他口
: 中的一句玩笑話,讓孫鵬一夜白頭,半年多來不惜砸下千萬元跨海救子。
: 孫安佐3月底被關,案件6月從地方法庭移轉至聯邦法院審理,孫安佐被控以非移民簽證在
: 美國非法持有彈藥,屬聯邦重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他前年8月底出庭認罪,費城的賓
: 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後來判決他刑滿獲釋,但因他涉犯3年以上重罪,被遣返回台後,士
: 林地檢署分案著手偵辦。(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笑死人,以前清末領事裁判權還要外國領事進行
現在鬼島他媽的啥罪名都可以全球懲罰自己人,有資格笑香港國安法全球通緝?
就鬼島全球管轄的刑法法條在刑法第五與第七條。
第五條沒管啥持有與製造槍械,第七條只說前兩條所舉以外「之罪」,三年以上
適用之。
孫安佐犯的,在刑法本法,是屬於第186條,未受允許,而製造、販賣、運輸或
持有……和軍用槍械而無正當理由者,兩年以下,拘役或五百元……
了不起要供作犯罪用,以187,是五年以下。
鬼島沒與外國爭論是否規定不清,讓本國人易誤入他國法律處罰就算了,
結果鬼島人的法條還他X的拿自己更重的法條打自己小孩給全世界人看
早知道在外國服個十年刑就算了,還他媽的沒事回來被搞,是沒黨證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