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請外國藝人來台灣要是娛樂公司才能請?

作者: akanishiking (一萬卡系榮譽 校友)   2020-10-07 10:57:27
如題
依審查標準第 47 條第 1 項 規定,聘僱外國人之雇主應 具應下列條件之一: 1.學校、公
立社會教育文化
機構。 2.觀光旅館。 3.觀光遊樂業者。 4.演藝活動業者。
5.文教財團法人。 6.演藝團體、學術文化或藝
術團體。
7.出版事業者。 8.電影事業者。 9.無線、有線或衛星廣播電
視業者。 10.政府機關或行政法人。 11.各國駐華領使館、駐華外
國機構、駐華國際組織。
之前韓國藝人來台灣票價就是被娛樂公司炒超高,還有的娛樂公司是空頭公司,拿到錢就捲
款或者活動不辦了(李准基的台灣活動是一例)
或者和觀光局合作宣傳台灣之觀光
這法律等於讓活動/娛樂公司賺飽飽
難怪台灣的娛樂活動的票價永遠都那麼高,原來有法律支援。
所以有沒有請外國藝人來台灣辦活動要被娛樂公司宰割的卦?
作者: sinohara (kinu)   2020-10-07 10:58:00
是要防堵假藝人 真XX 或是暗地活動吧
作者: lats (累死)   2020-10-07 10:59:00
計程車跟其他職業大車也要靠行才能開啊
作者: sinohara (kinu)   2020-10-07 11:00:00
如果隨便能請的話 台灣就一堆共諜了
作者: lats (累死)   2020-10-07 11:00:00
這種法律是用在出事時,還可以找到公司來賠償
作者: sivhd (sivhd分身)   2020-10-07 11:03:00
怕出事找不到人
作者: veryverybig (榴槤這麼大)   2020-10-07 11:06:00
蹦蛙算是娛樂公司嗎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20-10-07 11:08:00
現在貪污找不到人比出事找不到人的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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