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chshen (哇哈哈)》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王聖藜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灣殺人不判死刑」 夫拿打火機朝妻潑汽油判緩刑
^^^^^^^^^^^^^^^^^^^^^^^^^^^^^^^^^^^^^^^^^^^^^^^^^^
譁眾取寵的標題
根本沒殺人要算什麼殺人犯?
: 4.完整新聞內文:
: 黃姓男子與妻子爭吵,傳裝汽油的寶特瓶照片給妻子恫稱「台灣殺人不犯死刑」,真的持
: 汽油朝妻子胸口潑灑,揚言同歸於盡,被訴恐嚇危害安全罪,台北地院審理,考量黃自首
^^^^^^^^^^^^^^^^^^
看起來檢察官只起訴恐嚇危害安全罪~又不是起訴什麼殺人罪
: ,判他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 56歲黃姓男子今年5月24日晚間因房租、生活習慣與妻子爭吵,第2天上午10許,先以LINE
: 傳送裝8分滿汽油的寶特瓶照片給妻子,恫稱「你最好做好心理準備,你要同歸於盡,我
: 用我的命換你的命,我現在已經抓狂了,回家我會帶汽油,大家同歸於盡」,還說「台灣
: 殺人是不判死刑的,只要你出面,我就潑你汽油」。
: 當天傍晚5時許,黃在新北市新店區車子路裝填汽油在2瓶寶特瓶內,返家時手持打火機,
: 將汽油朝妻子胸口潑灑,黃妻報警,檢方起訴黃,法院審理,黃認罪。
潑汽油沒點火~不算殺人~只能說是恐嚇!
: 法官審理認為,黃警詢時稱,因和妻子吵架不可能留在原地,曾去找朋友,想到潑汽油危
: 險,就打110請警消過去看看,合於自首要件,依法減輕其刑。
恐嚇而已~又有自首~會減刑很正常
: 判決說,黃與妻子發生問題,卻傳送恐嚇簡訊、潑灑汽油,揚言同歸於盡,造成妻子心生
: 畏懼,考量他坦承不諱,妻子也證稱黃平時不會動手,黃事後有認錯,願意和解,對黃判
: 刑2月,予緩刑宣告。
老婆也都同意和解
法院也給緩刑~夫妻吵架動用汽油是很不對的沒錯
但潑了汽油說要同歸於盡又沒點火~就跟拿刀出來說要殺死你但根本沒去捅一樣
就只是恐嚇~恐嚇而已老婆也原諒和解是要判多重?
想破壞人家家庭和諧喔~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64946
: 6.備註:
: 腦袋清楚
可惜鄉民腦袋不清楚被新聞標題給框了~
放話要同歸於盡而已頂多恐嚇
就跟路上罵人幹你娘~難道真犯了強姦罪?
或是五樓放話要殺死十樓全家~難道五樓犯了殺人罪~
不是吧!
放話而已~恐嚇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