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類似的案件
大法官釋字第738號解釋「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距離限制案」
簡單說,中央法律規定:電子遊戲場應距離學校、醫院50公尺以上
但各地方政府有從嚴規定到1000公尺、990公尺、800公尺的
業者覺得地方政府很機管太寬 就跑去提釋憲
但大法官說:
「較嚴格之規定,尚難謂與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原則有違,其對人民營業自由
增加之限制,亦未逾越地方制度法概括授權之範圍,從而未牴觸法律保留原則。」
不過大法官也說,這個從嚴限制如果對「人民」的工作權產生實質阻絕的限制,則應受較
嚴格的法律保留審查。
那麼,關於萊克多巴胺豬肉
衛福部訂出檢出容許值0.04ppm
地方政府規定零檢出
阿反正農委會都規定禁用了,零檢出應該沒影響到本國豬農吧
阿肉品加工業者也還有本國豬可以用,這也不算實質阻絕工作權吧
所以地方政府到底是怎樣抵觸中央法令、違反均權原則、或限制了哪國「人民的工作權」
導致大院苦民所苦發函要求地方政府修法咧
跪求菸粉開示 QQ
※ 引述《sincsnow (sincsnow)》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2.記者署名:2020-10-28 04:10 聯合報/記者喻文玟、修瑞瑩、林麗玉、李承穎、
: 賴于榛/連線報導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