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案例,我懂法官判死條件了
殺完人自己想死,死人不可教化,順水推舟判死。
殺完人不想死,活著有教化可能,不能判死。
法官也是要滿足客戶需求的!
※ 引述《ytkuang (就是那個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2020年11月25日
: 2.記者署名:
: 王定傳/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單親媽勒死2子女 輕生獲救一審判處死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今年2月,30歲吳姓女子涉嫌在旅館內殺害8歲女兒及6歲兒子,再傳訊給前夫:「我走了,
: 我去陪孩子們了,不然他們黃泉路上會孤單」,隨即輕生獲救,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吳女,
: 新北地院今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吳女死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