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nip (阿海)》之銘言:
: 我住有管理員的大樓。昨天(12/2 三)晚上九點,
: 我用Ubereats訂購天仁茗茶四杯飲料,天仁茗茶不附塑膠袋。
: 外送員遞給我的時候,四杯飲料放在「挖了四個洞、可放飲料的黑色海綿」,
: 一起遞給我。他沒有說「要還他」,於是我整組拿上樓。
:
: 今天(12/3 四)晚上約8點,
: 警察到我住的大樓調監視器(因為管理員也不確定是誰下來拿飲料的),
: 說這位外送員已經報案,並且要對我提告侵占那塊海綿。
: 該警員一直說「你們可能要和解」、「法院」、「對方已經告了」這些話。
: (這個警察聽起來非常不專業???)
:
: 海綿我還留著,就是這塊:
: https://i.imgur.com/GVey28N.jpg
: * 補充:我真的以為這塊海綿就如同推文所說的這種杯架
: → ChungLi5566: https://i.imgur.com/OEsNGha.jpg
: 而且對方遞給我的時候也沒有說要還給他
: 至少我沒聽到= =
:
: Ubereats只看得到外送員的「名字」(連姓氏都沒有),
: 更不會有電話或私下聯絡的方式。
: Ubereats也沒有顧客客服電話。
: 我剛剛已經用線上系統回報此情況。但對方既然已經報警,
: 我勢必需要為這件事去警局做筆錄。
:
: 打去負責派出所,接電話的警員說「承辦警員目前不在」,要我靜候通知。
:
: 我是不懂外送員為什麼不透過Ubereats系統聯絡我、
: 或用客服管道要我歸還,而是選擇報警。
: 有可能Ubereats系統的確很不透明所以聯絡不到我。
: 但對我來說,這就是一件非常荒謬的鳥事。
:
: 請問我除了等待警察通知我去做筆錄之外,還怎如何自保?.
: 這件事情的後續情況可能會是如何?
: 我該請個律師嗎天啊……
: (真的覺得有點需要……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 *晚上九點多補充:
: 我「剛剛」開gmail信箱(21:38)才看到這封信
: https://i.imgur.com/VnFghJV.jpg
: 囧。這封信下午4點寄的。但它被gmail歸類在一堆推銷信裡面 = =
: 但現在都已經有警察來找了,打給這個人應該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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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
Uber都幫你背書對方是遺漏在那裡了
打官司還會輸嗎
他要告你就給他告阿
然後請個有名一點的律師幫你出庭
然後讓他整天跑法院
最後誰敗訴 誰就賠償雙方的律師費
這麼善良去和解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