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自由日日shoot》兒少遭性侵男多於女被忽略 揭弊保護機制在哪?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aGxbO8a.jpg
監院調查17件重大性侵案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監察院對近10年發生的17件重大兒少性侵案件進行系統性研究
,發現高達13件為權勢性侵案件;此外,一般以為受害人以女性居多,實則不然,統計發
現重大受害案男性兒少甚至多於女性,卻礙於性別、文化等因素未被重視。監委呼籲,政
府應正視揭弊者保護機制,並建立第三方調查與審議機制。
保護揭弊者 建立第三方調查
調查報告顯示,這17件重大兒少性侵案,案發場域11件在學校、2件在一般兒少安置機構
、4件在身障安置機構;13件加害人為老師、教練、長官等權勢者;12件屬「1名加害者侵
害多名被害人」,5件屬「相互集體性侵」,4件出現「被害人轉為加害人」情形;加害人
113名、被害人247名。
逾半加害人是師長教練
監委紀惠容說,有5案受害人為身心障礙者,被害人數112人,占比約4成5;因兒少或智能
障礙者的陳述能力比一般成人差,造成起訴率較低;男女被害人數則分別為124人、123人
,打破以往女性被害人居多的印象;不論被害人性別,加害者均為男性。
有被害人轉為加害人
紀惠容說,由通報案件發覺,小學至高中就學階段的被害人占94.3%;另教育部統計,近1
4年來,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通報件數不斷升高。
校園性侵害通報數升高
監委張菊芳說,兒童權利公約(CRC)、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具有國內法律效力
,對於兒少人身安全維護、表意權及協助處遇均有明文規定;我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
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令已立法
多年,兒少性侵害防範機制應更努力執行落實。
監委呼籲政府建立保護揭弊者身分與工作權的機制,及機關之外的第三方調查與審議機制
,降低兒少性侵害犯罪黑數。
監委紀惠容、王美玉、張菊芳、葉大華是在今年8月啟動「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
成效之探討」通案調查研究,針對2009年7月至今年7月,監院調查的17件重大兒少性侵案
件加以分析,並於昨天發布期中報告,預計明年7月完成調查報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society/paper/1417913
6.備註:
真是他媽噁死了 到底什麼樣的低能會對孩童下手......嘔嘔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