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是人權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關心的是甚麼呢?
【聲明】管制不實訊息,應兼顧言論自由
https://www.tahr.org.tw/news/2593
此外,我國《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謠言」的方式,其實並不符合聯合國相關人權保障
的標準。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在2017年的聯合聲明中指出,不應課予轉傳者與假訊
息來源一樣的法律責任。然而,台灣的《社維法》在處理謠言時,無論有無添加內容均可
能受罰,且不問故意或過失,已造成發表意見或轉發意見的人皆因此受到規制。其次,《
社維法》賦予警察擅自成案的權力,在處理網路言論時,不僅可能無法達到遏止傷害的目
的,反會導致機關濫用該法檢舉、約談人民,強化人民對政府的不信任。再者,不實訊息
與其所造成的危害究竟該如何認定,亦需足夠的「因果關係」來證明。當其他法律陸續修
法,試圖因應不實訊息可能帶來的各式傷害,並平衡人民言論自由時,實不應持續使用《
社維法》中「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這樣模糊且打擊過廣的條文介入言論。
解決假新聞,社維法不是良方
https://www.tahr.org.tw/news/2267
當我們賦予政府行政機關有權直接去認定什麼是錯誤的訊息並加以處罰散布者,當「政府
」取代了「記者」的工作,我們也必須認知到,這是有連帶風險的。那風險很簡單:當政
府部門認證過的新聞╱訊息才可能為「真」,這樣的國家還能稱為民主國家嗎?我們還容
得下多少批評政府的異聲?
至於我國監察院的人權委員會呢?
這近一個月關心的東西是這些
最新消息
https://humanrights.cy.gov.tw/News.aspx?n=337&sms=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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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
十二月份的六個消息
四個是是以政治人物為核心的新聞稿
兩個是同一件事情
你說這是人權會?
我是覺得這個會乾脆比照食安等會議
都不要開
比照少子化辦公室
直接解散
可能比較省點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