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園警射斃贓車上的少年 死者父求償千萬

作者: SAgirl (莎莎)   2020-12-16 13:23:38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096794?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桃園警射斃贓車上的少年 死者父求償千萬「告錯」敗訴
2020-12-16 13:01 聯合報 /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警員劉政國4年多前追贓車,他卻近距離開槍、打中坐在駕駛座旁的
16歲徐姓少年,徐遭擊斃。台灣高等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劉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最高
法院上月駁回上訴定讞。徐父求償1千萬元,高院民事庭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以桃
園市政府為賠償義務機關,判敗訴。
徐母另提國賠,桃園地院今年7月判市府、警局國賠148萬元,因已賠償完畢而告確定。
2016年1月21日凌晨,劉政國(32歲)與兩名員警巡邏經過楊梅區瑞溪路發現失竊轎車,
閃燈鳴笛警示,對方拒停並加速逃逸,雙方在楊梅、平鎮、大溪等地高速追逐,員警後來
攔停贓車。贓車停下後又試圖加速繞過警車逃逸,劉朝車子右側開槍,子彈貫穿右後車門
玻璃、打中徐姓少年。劉開槍時,距贓車右側僅約0.18公尺、後方1.65公尺。
檢方偵訊時,劉政國稱當時情況緊急,懷疑車上乘客有藏毒或涉其他刑案才開槍制止,使
用槍械並無不當。檢察官檢視行車記錄器,發現贓車只是逃避檢查,並無衝撞警車或攻擊
員警的行為,員警當下並未遭到生命危害。檢方認為使用槍械應把握急迫性、必要性原則
,也應以侵害法益最小方式處理;以當時的狀況,員警應該放棄射擊,採其他方式逮捕,
開槍已逾越比例原則,認定警員有過失。
徐父認為劉政國是下車後近距離開槍,槍口是朝上而不是朝車輪,批評劉是「因情緒故意
開槍」,怎符合警械使用條例?最高法院以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駁回檢察官上訴,也就
是劉遭判5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定讞。
徐父在刑案上另提附帶民事訴訟,認為劉的過失行為害他喪子,應賠償1千萬元。
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規定警察執行職務使用警械致人傷亡時,「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
、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高院認為
劉政國任職桃園市警楊梅分局,徐父應以劉所屬「各該級政府」即桃園市政府為賠償義務
機關,不能直接向劉個人請求,因此駁回原告之訴、假執行聲請。
本件仍得上訴。
作者: DOOHDLIHC (董事長)   2020-12-16 13:24:00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0-12-16 13:24:00
來了來了
作者: missingkid (Idordor)   2020-12-16 13:24:00
鬼島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20-12-16 13:25:00
所以車上有沒有毒?
作者: iy072000 (596)   2020-12-16 13:25:00
應該是孝子吧
作者: Insania (余の顔見忘れたか)   2020-12-16 13:26:00
怎沒用孝子二字呢
作者: qsxwdc (Moo)   2020-12-16 13:26:00
Cp值很高,這種小孩你投資應該也不到300萬吧?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0-12-16 13:26:00
對象錯誤而敗訴法盲連字都不認得喔
作者: hw1 (hw1)   2020-12-16 13:26:00
死要錢 怎麼不陪乖孩子一起下去
作者: r89556 (pachuching)   2020-12-16 13:27:00
贓車了還管有沒有毒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鳴)   2020-12-16 13:27:00
笑死人 不好好教小孩 還想靠小孩一夕致富 8+9值1000萬?
作者: poqwiuer (robert)   2020-12-16 13:27:00
警察素質不意外 殺人殺紅了眼 應該判死刑
作者: headcase (仙人掌上的肥肥)   2020-12-16 13:27:00
以後巡邏就帶偉大的文組檢察官去 讓他好好判斷
作者: bth060104 (阿B)   2020-12-16 13:27:00
會坐上贓車八成也小8+9
作者: poqwiuer (robert)   2020-12-16 13:28:00
少年這麼乖 出門卻變屍體 國賠判得好
作者: tearness (塔綠班文字獄服刑中 幹)   2020-12-16 13:28:00
廢物垃圾屁孩槍斃最好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20-12-16 13:28:00
如果我有這種兒子,我會跟警察道歉
作者: whiteseyes (^o^)   2020-12-16 13:28:00
幹掉剛好 這種小鬼長大後也是為非作歹
作者: darkbrigher (暗行者)   2020-12-16 13:29:00
三小 開贓車還能國賠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20-12-16 13:29:00
射死壞人 應該記功表揚 沒事你坐在贓車上
作者: poqwiuer (robert)   2020-12-16 13:29:00
司法正義面前 還敢用槍啊 警察
作者: slm52303025 (毫無反應只是在流口水)   2020-12-16 13:29:00
恐龍法官 以為開槍打移動物體很簡單
作者: labell (￾ ︠ ￾ﰠ￾臈I
贓車沒救
作者: Notte (不安分的靈魂)   2020-12-16 13:29:00
少射死一個
作者: cst02 (綽號暱稱)   2020-12-16 13:29:00
當每個警察都神槍手
作者: kutkin ( )   2020-12-16 13:29:00
法院判決又打臉了,爽
作者: asidy (當宅宅也是很辛苦的)   2020-12-16 13:30:00
看法官說的用槍時機就是笑話啊
作者: ogcxd (蘆竹野內豐)   2020-12-16 13:30:00
這是三小恐龍判決
作者: kutkin ( )   2020-12-16 13:30:00
你不會用槍就不要用呀這個八成是沒搜到東西
作者: Tapqou (三三三)   2020-12-16 13:32:00
兒子在贓車上,是不是共犯==?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20-12-16 13:33:00
鴿子也是沒幾個好貨啦
作者: ahw12000 (中肯的癡肥阿宅)   2020-12-16 13:34:00
養出八家將還有臉出來該 一定是老八家將
作者: wetland (dox)   2020-12-16 13:36:00
世界和平哈哈
作者: goodtaste (goodtaste)   2020-12-16 13:36:00
是那個虐殺棄屍的徐姓少年?被槍擊變植物人某立委還去罵警察濫用槍的案件?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20-12-16 13:36:00
都國賠了還想再要錢
作者: lucef   2020-12-16 13:39:00
已經國賠了還想再要錢,不要臉,那種兒子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
作者: kutkin ( )   2020-12-16 13:44:00
虐殺是新竹的他爸販毒入獄的確算老8+9然後他開他媽同居人的車....有夠綠
作者: powerpaul (↖煞气a保羅哥↘)   2020-12-16 13:46:00
斷臂非中彩
作者: kutkin ( )   2020-12-16 13:47:00
不是,是田姓 他朋友開的
作者: rivera5566 (李維拉56)   2020-12-16 13:49:00
超爽的,死個廢物兒子還可以跟政府拿1000萬,還不回家多生幾個
作者: dces4212 (flawless)   2020-12-16 13:49:00
美警:可憐
作者: new71050 (小康)   2020-12-16 13:52:00
超殺而已啦
作者: lain2002 (lunca)   2020-12-16 13:52:00
恐龍法官又出來逛街了
作者: tn907915 (陳大佬)   2020-12-16 13:53:00
徐父沒找賴清德立委跟張瑞山議員聯合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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