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papa (yy)
2021-02-10 01:53:16作者:
dlam002 (常逛飄版的阿飄)
2021-02-10 01:54:00那我常常推肛他會不會被告?
作者:
virnux (真心離傷心最近)
2021-02-10 01:54:00你484不看前文的? "指一切在客觀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1:55:00客觀就法官觀點啦,這邊就那個厭惡感。本來重點就不是未成年的問題,有些人說不然西斯版犯法嗎?其實照法律來說還真的能起訴勒,不過大多數人不會真的那麼做。
作者:
linnx (d調)
2021-02-10 01:56:00Google法律見解大師出沒,記得以後拿你的見解嗆法律人法盲
作者:
Kko05 (Kko05)
2021-02-10 02:02:00跟你有什麼關係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02:00所以才說正常是因為大家沒鬧事,不然照法條來看,西斯版真的會被槍斃。本來和性有關的條文就有不少是拿以前標準,但不執行。真的執行會一堆人罵。也不是沒執行過,像之
作者:
virnux (真心離傷心最近)
2021-02-10 02:03:00這種散佈都只有太高調才會被盯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04:00前有人賣A漫,就有被告過的,雖然後來是說文字敘述上有XX生,但照法條就算沒XX生一樣也會被判啦。所以這塊真的就看法官怎判而已,要搞到文字獄也行。
作者:
wang1b (唯i廢文<3)
2021-02-10 02:06:00id 正確XDDD
作者:
BOOS0103 (台灣MAN)
2021-02-10 02:10:00想到他過年就好笑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12:00A漫那個就是分級制度有做好,一審無罪,檢察官不爽上訴,二審用兒少特別法硬是弄了兩個月。這部分就真的看法官而已,但也有賣些A片、A漫被罰不是?所以這塊真的就看要不要檢舉。
作者: leterg (leterg) 2021-02-10 02:15:00
所以您曾經違反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相關法律?
給trywish 自己去跟法說 講那麼多都沒用問題是 暗示的定義是法官說了算不要再這邊凹 到時害鄉民上法院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19:00笑死了,和法說什麼?你會對六法全書講話?你沒看到我推文都是說,不管是不是未成年,光散布猥褻就可能起訴,你還在狀況外?你那篇文章可是充滿了人身攻擊呢,所以才刪掉不是?連別人都和你說,根本沒讀過心理學,在那濫用什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21:00麼反社會人格,你連歐美對亞洲系看法都搞不懂,根本好笑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22:00你不知道以法律來說,真的要讓猥褻文字全部禁止是做的到的嗎?這篇法條都寫給你了。真要玩絕對可以玩到文字獄,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23:00和未成年無關唷,你自己去讀法條就懂,這篇還是"刑法"的
作者: fonzae (fonzae) 2021-02-10 02:23:00
這裡是要發展 支線任務是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24:00是兩碼子事呀,所以你沒發現,不用未成年,法條就足夠封鎖各種文章了,猥褻定義外,你可以去查查公然定義,你就懂為什麼我會說可以搞成文字獄,因為是真的能做到。你不是到處說別人反社會人格什麼的?你有證據嗎?你連反社會人格都被別人說,心理學都沒看就在講。如果真的上法院,還真的不見得沒事呢。不過我可以和你說,我才懶得吉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27:00你,所以你可以安心。但如果真的在那種態度,被別人吉我就不管了。那是因為你根本不了解美國在這塊玩多兇了,有空去看看P站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29:00那是因為你舉的是"美劇",懂嗎?照美國標準來說,亞洲系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30:00全都是幼幼,我看過你的推文,你也看高中生不是?所以你的幼幼是幾歲?你知道未滿18就算幼幼嗎?高中生在法律定義也是幼幼唷,你可別搞錯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31:00所以我一直強調,不管對方是殺人犯還是什麼,你可以評論文章,但不能人身攻擊。你會怕?別攻擊不就沒事了。
幼幼跟未成年不一樣呦 兒少法有定義吧 你要玩文字遊戲 隨你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33:00所以才說誤導鄉民?我可是用比目前法律更嚴格的標準再叮寧大家小心點。法律只有未成年,沒人寫"幼幼"懂嗎?就算未成年有年紀分別,但基本上未成年就是不行,像文字、影像類,就沒年紀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34:00的設定。要告人當然要有理由,還要有證據,不然雞排妹怎不告。所以有發現嗎?你想把高中生切割,但高中生在我講法裡面早就屬於違法類,照你標準才真的會被吉勒。
不好意思喔 兒童指12歲以下 12-18指少年 基本上 這原文應該是說小學生 應該是算兒童法條通常是指兒少法 但是法官還是有裁量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46:00那是你心中的定義,文字敘述這塊可沒12歲的界線,未成年就是未滿18歲,我上面就講了,在散布猥褻文字這塊,就算成年,法官要也是可以判刑的。難道你認為敘述國中生和小
一樣是犯罪 但是今天原po那小學生來寫幻想文 個人是覺得他應該要去做心理評估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47:00學生會有差別?法條丄可沒年紀區別。高中生勉強能硬凹有些高中生成年,但只要你敘述到未成年的文字,就算高中生一樣是兒少法這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49:00除非他自己為了脫罪,去搞精神鑑定,不然他說自己沒病,那也是他的權力,要評估也得看猥褻文字這塊,到底讓法官
我是覺得綜合該員的表現 公權力是需要介入的 去評估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50:00有何感受,考慮到政治正確,也可能弄個緩刑,當然如果法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52:00的部分,如果真的照你說那種標準,別說未成年,就算成年,只要有非自願的敘述,都是一樣的情況。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53:00我是不管這些,我只叮嚀別犯法,如果犯法,那後果自負。所以我才一直說,要評論文章可以,但人身攻擊千萬不要。哪怕文章讓你討厭也一樣。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2:59:00不只是你,其他文章我都這樣宣傳。你就直接說我反社會人格不是?你去查查反社會人格的定義,我的推文並沒顯示出
我只陳述 我自以為的看幼幼片 準罪犯說 跟反社會人格說,然後你就跳腳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3:00:00衝動、自利的情況,所以真要吉是做得到的,就算最後敗訴也不可能被告誣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3:01:00跳腳是你自己認定唷,我可是認為我很理性地和你談,未成年這塊,在歐美定義上,把亞洲人看的都是,而且連高中生也屬於未成年部分,並不是你口中的幼幼才犯法。有喔,你當時罵的可兇了,對我這樣我是無所謂,不過別對其他人這樣,不然到時被吉,就後果自負吧。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3:03:00所以我一直強調,高中生就屬於犯法行為了。在法律上,不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3:05:00我會叫他未成年影片,而且基本上大多數人都有看過,所以
我只知道 14歲以下是準強奸 不管對方是否自願 16又是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3:06:00才說要搞清楚,你所說得出事,基本上都是事後回追才發現
我是不知道 有多少人說高中生是幼幼片 反正你要玩這個文字遊戲隨便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3:10:00就是你把他當成"文字遊戲"才變成誤導。在法律上的敘述,就算高中生也是一樣兒少法。更別提你還舉美劇,在歐美裡
但是 今天寫那篇文章講的是高中生 人家還不覺得那麼噁心 沒事拿小學生來寫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21-02-10 03:11:00,連成年人VS高中生都被判不輕好嘛。雖然因為機緣的關係,這類事件常常是女老師VS男學生就是了。所以才說,就算寫高中生,未來出事,媒體也會直接安個因為都寫未成年情節,所以怎樣怎樣,巴拉巴拉的。會出事的都是被抓之後,媒體去寫的,真相怎樣根本不重要。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21-02-10 03:25:00
hardcore的東西,就別挑戰法官了
作者:
wetor (白白)
2021-02-10 04:33:00等野生法官出現好惹 想不到肉豆王也能引起討論
作者:
gk1329 2021-02-10 07:43:00看不懂 客觀 兩個字嗎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21-02-10 07:50:00你有沒有看到「客觀上」3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