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的第三期臨床試驗,
主要的目的在於確認疫苗的療效
與安全性,以支持疫苗產品的上市。
若試驗目的包含證明疫苗的療效,
建議宜選擇疾病發生率高之區域執行。
在今年本土疫情爆發之前,
絕大多數病例是境外移入,
很快就被隔離,
台灣人根本沒有感染機會,
按照前述疫苗三期試驗的定義,
台灣藥廠就算在這段時間開發疫苗,
也沒辦法進入三期試驗吧?
還是說可以申請國外的三期臨床試驗?
只是要花很多錢?
有沒有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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