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c12812 ()》之銘言:
: 剛剛本肥和一位念法律系的朋友聊天聊到最近的超商殺人事件
小弟的專業跟醫療有關,不敢說看過的多
但合理推斷應該比一般人多
: 本肥說台灣就是對精神病刑罰太輕才會讓這些精神病一再犯案
: 法律系的朋友就回本肥說問題不再刑責輕重
: 精神病犯案前不會看法條 所以刑責定的再重也沒用
我遇過一個有暴力傾向常常嚷嚷說要報仇的病患
有次就跟我說要不是法律限制早就動手了
所以反過來情緒勒索要外界不要惹他
以免哪天到極限就不管法律了
: 他覺得還是要去理解精神病犯案時在想什麼 才能對症下藥減低犯罪率
事實上兩者可以併進
不知道為何每次討論到刑責就會突然跳到要理解罪犯
理解了然後?
況且如果真的像那些說犯案當下無法控制自己的
你何以得知攻擊人的精神病患者在想什麼?
難道要信所謂「當下發病無法控制自己」的人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