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蠻有趣
這種情形就好像你今天闖紅燈
警察杯杯說你違規 直接把你帶去看守所關起來
囚車的油錢還有舍房的租金還要你先自費一樣
都不用給檢察官處理?也不用法官開羈押庭?
不可思議啊,連鄭捷殺人被逮捕,
在起訴前要羈押,都要檢察官送到法院去讓法官開羈押庭了。
行政權逕行認定直接把人關起來,
我還以為只有警總做得到咧。
阿不就溝通不良,就算違規也不用這麼誇張吧,直接關起來,環境還那麼差。
看起來就好像在坐牢一樣,
而且還是沒有經過司法機關審核過就關起來。
國際人權組織知道不知道會怎麼說。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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