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北女遺失Apple Watch報案 一年後接到電

作者: zxcz1471 (gotohell)   2022-07-05 14:24:34
※ 引述《coastq22889 (chi_square)》之銘言:
: 本魯這樣讀下來,發現這真是一個充滿bug的系統
: 以後本魯撿到喜歡的東西,為避免侵占糾紛
: 馬上把東西送到十里外的派出所,說是公園撿到
: 半年後這東西就直接歸我了
: 建議直接修法,東西掉了,誰撿到就是誰的
: 不要在那邊GGYY
認真說 這篇報導
覺得有意見的是請警方協調這點上
到底是原失主去跟警察協調要取回失物
還是最終得到法律上所有權的獲得者要警察幫忙跟原主要密碼
其實警方根本不需要對這兩方"協調"好嗎
原失主 就直接說明法規技術上 原失主已經無法取回了 要取回可能是要修法等級
而最終獲得者 警察也可以講 討密碼 這跟我的業務一點關係也沒有
畢竟原主沒跟最終獲得者有債務義務關係 理論上警察根本不用負責討密碼的協調
最終獲得一塊電子垃圾磚 警方也沒義務要保證你的獲得物能否使用吧...
警方該做的責任以了 後續糾紛 本來就不該警方再去介入協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