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王捷
3.完整新聞標題:
急著回家吃布丁違規迴轉「沒撞到人」 停車看一眼下場好慘...
4.完整新聞內文:
鍾姓男子為買知名的布丁,開車違規迴轉導致楊姓機車騎士急煞倒地受傷,鍾男喊冤迴轉
後聽到有人喊「ㄟㄟㄟ」,他拉下車窗看了一眼,覺得沒有撞到對方,以為沒事就離開了
;就是因為鍾男停了車被移送肇事逃逸,事後鍾男積極賠償一萬元求和解,但楊男拿了和
解金聯絡不到人也沒開庭,法官認為,雖然鍾男很積極,不過楊男沒撤告,所以還是要受
處罰,否則違背民眾對司法的感情,以刑法59條來減刑後,判處鍾男6個月徒刑。
這件車禍發生在去年7月,但直到今年9月才判決,案發當天下午一點多,鍾男疑似買完台
南知名布丁急著趕回去,開車跨越雙黃線迴轉,迴轉到一半時,讓同樣直行的楊男騎車來
不及反應,緊急煞車摔得「人仰車翻」,當警方與救護車抵達時,鍾男已開車離開,警方
調閱監視器發現,鍾男在車禍發生後有停下來看楊男一下,因此以肇事逃逸移送鍾男,不
過鍾男到警察機關應訊時急著辯稱,他根本沒有撞到人,他以為沒事就離開了。
永康分局交通分隊長陳鈺泓說,很多民眾以為沒撞到就沒有責任,這次錯誤觀念,只要有
一方駕駛的行為與車禍有因果關係那就算「肇事」,但是在認定肇事逃逸的責任上,會以
客觀證據來證明,肇事者明知道有肇事,還故意離開,在實務上警方會以肇事逃逸移送,
交給院檢來認定是否有肇事逃逸的故意行為。
鍾男在應訊時說,他當時迴轉後有聽到有人叫「ㄟㄟㄟ」他拉下車窗有看到楊男,就是因
為他停下來看了一眼,所以法官認為他符合肇事逃逸的要件,鍾男得知後積極與楊男和解
,還出示了匯款紀錄做證據,不過楊男在之後都通知不到人,也沒有撤告,後來判決書內
特別註記,這原本是一件不告不受理的案子,雖然鍾男很積極談和解,但是楊男最後沒有
撤告,法院依然要做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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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司法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