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侯友宜等人過失致死案不起訴 恩恩爸:想找出制定錯誤決策者
自由時報
2023/02/24
記者翁聿煌
新北中和男童「恩恩」染疫過世,民眾質疑延誤送醫,對新北市長侯友宜、消防局長黃德清及衛生局長陳潤秋提出過失致死告訴,新北地檢署今天以罪證不足等理由不起訴處分,對此,恩恩爸回應,他自始至終是想要找出造成送醫錯誤決策與制度疏失者,因此他的問題癥結在國家賠償案,地方法院將會在3月底開庭。
新北市中和區2歲童「恩恩」去年4月感染COVID-19送醫不治,恩恩爸質疑消防局與衛生局未建立有效聯繫機制,導致救護車花了81分鐘才抵達,恩恩也因沒有及時獲得緊急醫療救護而死亡。
恩恩爸對侯友宜、黃德清及陳潤秋涉犯過失致死提出告訴,另有張津唯告發黃德清、陳潤秋及時任新北市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李宇松涉犯刑法廢弛職務釀成災害,新北檢隨即展開偵辦。
檢方今天以侯、黃和陳3人並非第一線值勤員,故與侯友宜等人無關,且消防局指揮中心各類案件標準作業程序及COVID-19疑似或確診病人處理流程圖是由李宇松決行,沒有相關事證可認定侯友宜、黃德清及陳潤秋事先參與規劃或設計送醫流程,處分不起訴。
恩恩爸回應,不起訴案經他與義務律師陳又新溝通後,他認同陳又新的看法,即在法律層面,無法以過失致死或瀆職罪對侯友宜等人求處刑責,而且本案件是由熱心民眾(張津唯)去告發,並非恩恩爸本人提告的,因此他無法針對不起訴處分提出再議。
但恩恩爸說,恩恩因為當時錯誤的送醫程序,即消防局派車必須先取得衛生局同意,以致兩局基層人員反覆溝通的延誤而失去生命,他自始至終都是想找出要為錯誤決策和制度疏失負責的人,因此他的問題癥結在國家賠償案,地方法院將會在3月底開庭。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22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