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師患愛滋「找人壞壞」入獄 8男伴隱匿

作者: BMWi3 (在那叫什麼)   2023-09-06 23:45:03
不知道判決書比照性侵案受害人不公佈愛滋毒甲姓名是何用意?
判決書
https://reurl.cc/QZpOvq
摘錄其中記載的愛滋毒甲MSN對話紀錄
術語解釋:
「BB」(不戴套)」
「煙HI」(施用安非他命助興)
、「ES」(施用搖頭丸助興)
「煙S」(施用安非他命性交)
⒉附表編號4、5、11、12所示部分: 
 ⑴附表編號4(被告乙4):
 ①觀諸被告乙4與乙之MSN對話紀錄,乙有於101年7月4日向被告乙4詢問:「跟你玩BB煙HI
幹,你OK嗎」等語,被告乙4回覆:我準備一下,出門跟你說一聲等語,被告乙4於5分鐘後
再稱:我出門了等語(偵字24753卷五第4頁),可知被告乙4確有與乙於當日約定為無套性
行為,乙於101年前案中亦陳稱確有與被告乙4發生無套性行為(訴字221卷第44頁,上訴字
第2934卷二69頁)互核並無不符。況被告乙4於101年前案之檢事官詢問、偵訊中亦自承:伊
於101年7月4日有在乙住處與乙發生肛交性行為,乙係1號(即插入者),伊係0號(即被插
入者),沒有戴套等語(偵字24753卷五第3頁、第7頁),堪認被告乙4確有與乙為如附表編
號4所示之無套性行為。
⑵附表編號5(被告乙5):
 ①觀諸被告乙5與乙之MSN對話紀錄,乙於101年7月15日向被告乙5表示:「你玩BB煙HI幹
嗎?」、「現在可以嗎」,被告乙5回覆:「OK,幾人?」、「想,但是剛家人找,下次吧
」,隨後被告乙5與乙即交換手機電話號碼,乙再表示:「你等會不能來嗎?」、「可以跟
你玩BB內射嗎」,被告乙5則回覆:「可,多次射嗎」(偵字24753卷五第61頁),後於101
年8月27日,乙再向被告乙5表示:「你玩BB煙HI嗎」、「我們約過嗎?」、「有玩過嗎、打
過炮嗎」,被告乙5回覆:「約過1次」,被告乙5並就上次與乙相約從事性行為表示:「但
你精神夠嗎?」、「上次你都不夠,玩沒多久」、「上次你是ES」(偵字24753卷五第61頁
),是由前開對話可知,被告乙5與除有於101年8月27日為無套性行為外(即附表編號6,業
認定如前),另有於101年8月27日前已約過一次從事性行為,被告乙5始會於101年8月27日
就前次與乙之性行為表示意見,又被告乙5與乙僅有101年7月15日、101年8月27日兩次MSN對
話,質以被告乙5於101年前案之偵訊中自承:伊跟乙總共在網路上聊過2次,見面2次,發生
2次性行為等語(偵字24753卷五第64頁),堪認被告乙5於101年7月15日實際上確有與乙為
前開MSN對話中邀約之無套性行為。
⑶附表編號11(被告乙12):
 ①觀諸被告乙12與乙之MSN對話紀錄,乙確有於101年8月11日詢問被告乙12:「你玩ES還
是煙S?」、「你玩BB嗎?」,被告乙12則回以:「可以阿」(偵字24753卷三第97頁),可
知被告12與乙確有於101年8月11日約定見面進行無套性行為。質以被告乙12於101年前案偵
訊中自承:伊有於101年8月11日前往乙之文山區住處與乙進行性行為,1個晚上2、3次,有1
次乙沒有戴保險套等語(偵字24753號卷三第93至96頁),核與乙於101年前案中陳稱:亦有
與乙12發生過危險性行為(訴字第221卷第44頁,上訴字2934卷二第72頁反面)相符,亦與
前開MSN紀錄互核無違,堪認被告乙12確有為如附表編號11所示之無套性行為。
※ 引述 《BMWi3 (在那叫什麼)》 之銘言:
:  
: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380859
:  
: 男師患愛滋「找人壞壞」入獄 8男伴隱匿病情被抓包
:  
: 2023/09/04 22:00 東森新聞 實習編輯 洪鵬洲
:  
: 台北市一名國小老師2011年發現自己感染愛滋後,上網密集約男性無套發生關係,其中還

: 及毒品,2016年被判刑13年定讞。怎料發生案外案,當年提告的13人中,有8人隱滿確診H
IV
: 和男老師發生關係,堅決不認罪,辯稱雙方都是帶原者「不會交互傳染」。近日,台北地

: 審結,8人被判處1年4月到1年5月徒刑,可上訴。
:  
: 回顧案情,本案國小男老師於2011年2月得知自己感染HIV後,隔年隱瞞病史在網路頻繁約

: 男性發生關係,經查發現在性愛過程中無套,還使用毒品助興。警方接獲通報後,上門逮

: 男老師,直接撞見對方和一名男性伴侶正在吸毒滾床,接著還因拒捕而被打傷,不過最終

: 將其制伏送辦。
:  
: 檢警調查男老師的通訊資料,發現他在感染HIV後與100多名男同志發生關係,且大多在過

: 中沒有做防護措施,最後總共有13人堅持提告。男老師最終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

: 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隱瞞感染致傳染於人未遂罪判刑11年;另提供毒品助興被依轉讓

: 藥罪判刑2年得易服社會勞動,2016年定讞服刑。
:  
:  
: 然而該案在2017年報出案外案,檢方偵辦發現,當時提告的13人中,有8人早感染HIV,涉

: 隱瞞病情,最終起訴一共11人。檢方發現,其中最早於2008年就確診。不過所有人皆辯稱

: 他們和男老師都是感染者,即使無套發生關係也不會傳染給對方,不構成危險性行為,並

: 也沒有隱瞞對方。
:  
: 對此,法官指出被告們和男老師無套發生關係,符合「未經隔絕器官黏膜或體液而直接接

: 」,在醫學評估為重大傳染風險,並且即律定義的「危險性行為」。另外專家出面指證,

: 使雙方均為HIV感染者,發生關係後可能使病情加劇,甚至因此出現抗藥性。
:  
: 法官審酌,考量11人皆非主動約男老師,並根據專家以及多方考量,判8人各1年4月到1年
5
: 月徒刑,其中7人均緩刑4年、各須支付公庫10萬元,另3名被告因從事性交證據不足或驗

: 測不到HIV病毒,獲判無罪,均可上訴。
:  
: ●東森新聞關心您
: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 吸食毒品,有害身心健康
:  
: (封面示意圖/Unsplash)
:  
: 備註:
: 國小甲師染愛滋與100多位甲甲毒趴雜交!
:  
: 其他與甲師毒趴雜交的愛滋甲都是無套,
: 法官卻以追求性邂逅可減刑輕判緩刑...
:  
: #1ayO6jlk (Gossiping)
: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3548973.A.BE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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