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ylee2901 ( ˋ(′o‵")ˊ )》之銘言:
: 在台灣如果律師教證人怎麼回答問題
: 證人怕忘記抄在筆記本上帶去開庭
: 開庭時筆記本直接放桌上照著念
: 這樣的行為是合法的吧
: 這樣的律師應該很優秀吧
: 有無八卦?
如果法院上有測謊儀器,早就一眼戳破這類陰謀了吧...
不管是照著稿來念,或者是死記硬背
如果表面上有供對造(檢察官、原告等)看穿的漏洞,穿幫之事足以讓法院彈劾證人、不
採信其證詞...
敬業樂業的律師會想辦法協助當事人
但這類協助的方式為何,就需要視情形之變遷而臨機應變,以最佳利益為出發點
無論怎樣執行,死板思考是不會有任何效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