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法官超越美大學「認定高虹安論文抄襲」

作者: NARUTO (鳴人)   2024-08-22 22:37:53
1.媒體來源:
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
2024/08/21 18:13 壹蘋新聞網 / 劉育良 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台法官超越美大學「認定高虹安論文抄襲」 葉慶元:司法遇高就轉彎
4.完整新聞內文:
【劉育良/綜合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旅美教授陳時奮提告誣告案,台北地方法院認定
,高在博士論文及期刊論文確有大幅抄襲情事下,還對陳提告,具誣告的直接故意,今依
誣告罪判處10月徒刑。律師葉慶元譏諷「司法遇到高虹安就轉彎?」要好好拜讀這份判決

高虹安在2022年被指論文抄襲時,就提出辛辛那提大學研究誠信辦公室副研究長史卓瑟(
Jane E. Strasser)來信,內容提到,學院已聲明,對研究生學院而言,並無關自我抄襲
定義,院方無需追究,信中也驗證確認論文沒有版權問題,顯示高的博士論文在美國學術
倫理中沒有抄襲剽竊。
據《中央社》報導,但北院認為,高虹安雖提出史卓瑟電郵,提到「確認論文沒有版權問
題」等文字,但郵件內容只是個人意見,沒有考量本案期刊論文是數人合著,並非單純自
我抄襲;而且著作權屬資策會,並非無版權爭議。
北院表示,高虹安辯稱自己是期刊論文第一作者,屬「自我抄襲」,但所謂「自我抄襲」
是指單純引用「自己的著作」,而未引註或有引註,本案期刊論文既為高與其他3名作者
合著,即難認屬單純「自己的著作」;況本案期刊論文是資策會辦理「經濟部106年度科
技專案計畫-資策會創新前瞻技術研究計畫(1/1)」的研究成果,且享有著作權,自非
高「自己的著作」。
葉慶元今天則在臉書發文表示,大學回函表示沒有學術不倫,資策會最初對外回應認為高
博論引用的期刊論文不構成侵權,指導教授李傑公開聲明沒把高虹安除名,結果不僅高告
陳時奮不起訴,高還被反控並判刑10個月,「依照司法穩定見解,誣告必須要『憑空捏造
、虛構事實』耶!針對陳時奮不實指控提起誹謗告訴,變成『憑空捏造、虛構事實』?!
這份判決應該要好好拜讀一下!」
事件也在PTT引發熱議,網友們紛紛表示「法官大於學術單位對吧?垃圾綠共」、「抄襲
怎麼會是由這個法官來認證的」、「現在就是黨說你抄襲你就是抄襲」、「學校學術界國
際期刊沒有認為她抄襲阿」、「法官超越學倫會,告的是誣告罪,還能順便審論文抄襲,
真的太神啦」、「以後不用學倫會了,給法院判就好484」、「法院認證,安安的學歷可
以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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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法官:說你有抄襲就是有抄襲 辛辛那提大學的回函只是私人意見不算數
政黑青鳥造謠指導教授把高除名
這個國家的司法應該給美國人看看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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