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釐清一下事情 怎樣才不會翻車
京華城案
該土地於2017年台北市政府拍出
由得標廠商獲得560%容積率
又於2021年,變更為840%, 容積率關係到可以蓋幾樓
府方說一切依照法定程序
也有人說840%不合法,因為土地類別的關係,最高只能到560%
但又有其他的什麼都市規定說840%是合法。
市府想處理掉這塊土地, 流程也都有公開招標,
這塊地如果真的那麼好怎麼其他廠商不競標。
得標後廠商要嘛是覺得標到虧了,或是想取得更多利益,
才想盡辦法看可不可以提升容積率。於是得標的廠商之後又跟市府打交道
市府也希望廠商盡快開發這塊土地
於是和都委會協商之後提升到840%容積率
當然這一切合法, 不然當初怎麼能通過。
這樣有人說是圖利廠商, 想問這個案子是要做土地開發的
目前根本又沒有實質的利益產生, 要如何圖利?
然後現在rigth now 要抓北市府的人進去關???
我這樣理解會翻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