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080014 (wei)》之銘言:
: 已故名人,陳定南先生,一輩子為了黑金貪腐,奉獻自己,如果出生在這個年代
: 他的行為有可能會被抓嗎?畢竟他是有名的清廉應該不可能吧?是不是
會喔
現在的司法是看顏色(上意) 而不是看證據
他以前就被指控賄選
以現在的sop就是
傳訊
承認賄選 收押禁見
不承認賄選 法官不採信 串供滅證逃亡之魚 收押禁見
題外話 30元以下不算賄選 是他首創的標準
然後dpp陣營 動不動就送雙主菜便當
於是又改成 30元以下的標準只是種參考 超過也無妨
那就變成一個好笑的雙標
大家都說貪污一塊也是貪 某人四年貪了四百塊也是貪
但是如果是某人一天內送雙主菜便當幾千個出去給選民 這不構成賄選。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