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4-09-16 01:51:01
※ 引述《eleta (左右衛門)》之銘言:
: :其實如果你有看前面有人貼的連結
: :你的疑問都在這篇裡面可以回答
: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35467?mode=whole
: :繼續往下看 我分段給你回答
: 以上就是黃珊珊那一套,我前文都說明過啦。
: ※ 引述《eleta (左右衛門)》之銘言:
: : 我奇怪為什麼八卦都沒有人願意釐清一下
: : 那我就盡量簡單講一下,盡量沒有法律專業也聽得懂
: : 首先有兩個概念
: : 一個叫法律保留原則
: : 那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如果你爸當市長,然後用市府預算買車給你可以嗎?
: : 直接給你錢可以嗎?市府大樓登記在你名下可以嗎?
: : 再反過來說,市府不能給錢給車給房嗎?
: : 答案是如果法律規定可以就可以,法律沒有規定就不行。
: : 所以法律保留原則就是說有些事一定要法律有規定才可以。
: : 那給容積率就跟給錢給車給房沒兩樣,都需要法律依據。
: : 所以這一題其中一個爭點就是京華城容積獎勵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 : 第二個就是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 : 或者說下位法優於上位法。子法優於母法。
: : 這可能有點反直覺但稍為想一下就了解。
: : 下位法是為特別情況訂製的特製法,也就是更專門更專業更細節的規定。
: : 所以當然優先使用。找不到的時候才到上位法去找補充規定。
: : 所以京華城容積獎勵合不合法,首先就是要問,這個容積獎勵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 : 那市政府之前是說都市計劃法的24條。
: : 那24條就是說個人可以提出細部計畫。那細部計畫是否包含容積率呢?
: : 那答案是沒有,同法22條規定細部計畫的內容,沒有包含容積率。
: :你只是引用錯法條,所以找不到,你應該看的是:
: 我不是引錯,是你觀念不嚴謹。22條規定的是細部計畫應該表明的事項,那當然也是細部
: 計畫有權規畫的事項。那有包括容積率嗎?下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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