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是在政府遷台之前訂的,裡面的觀念承襲許多中國古代的陳腐思想,把現代的
三權分立再加上兩權,創出獨步全球的五權憲法,但實際上考試監察院根本沒用
此外國民大會才是憲法中的最高民意機關,在遷台後被立法院取代,但是憲法中的權限並未
完全轉移,雖然經過老李六次修憲,但是仍然難以更動憲法的整體架構
昨天由前總統任命的大法官,宣告立法院的權限不可擴張,證明行政權已經不受立法權監督
是合乎憲法的,跟所謂的五權分立根本衝突,司法只是行政權的小弟跟工具,立法院亂搞事
都可以宣告違憲根本無敵
更不要說兩岸的地位,現在的中華民國根本不是當年的秋海棠,台澎金馬根本不在當年的中
華民國疆域中,死守大中國的中華民國憲法根本是反智行為
看到立法院有51席立委很高興立委的權限大幅限縮,還歡欣鼓舞說是憲法最重要的一天,真
的是台灣的悲哀。這樣的憲法,大家不覺得應該廢止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