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ghken (evaluation)》之銘言:
: 各位 大家好
: 台水昨天公佈分發區處,報到區處並不等於上班地點
: 一去區管理處報到後就要馬上去上班地點(營業所))報到
: 那分發營業所會提早通知嗎??? 會如何通知??
: 因為還要在上班地點附近租房子
: 謝謝
推 yayatoto: 所以到營運處報到後 馬上就要到分發的地方報到?!
→ yayatoto: 然後 馬上開始上班了嗎?!
1.至區處報到後(都會要求中午12點前報到),下午就去分發的地點報到(正式上班.算薪)
也就是說第一天上班只上半天,但如果場所離區處很遠的,可以明早再去報到。
2.分發的地點(營運所.服務所),可以在報到前三天試著打去該區人事室問看看
因為通常3天前就會分發好,有些人事承辦員比較好會告訴你分發到哪個地點
有些就堅持報到才當面告知(看承辦員個性)
3.分發地點決定權是經理(該區最高主管)
(一)有些經理會在報到那天當面詢問你想去哪個所(也就是不會先作分發動作)
通常都是該區較不缺人情況下才能讓你有選擇
(二)有些經理則是拿到錄取名單後就直接作分發了,哪裡缺就哪裡補
也就是我第2點說的狀況
以上,供各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