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是調移雙週84小時制 所以依法規最少休假日為110天
應該是只要不低於這天數就可以了 我們公司是休114天應該沒問題吧
因為明年人事行政局的休假天數是115天
但勞工又要比公家多一天5/1要安排休假
一來一往差了兩天要補吧
以往都是有安排幾個週六補班
但我明年想挑兩個本來的國定假日遇到週末要提前到週五或延後到週一休假
選個兩天不補休
例如2/27(五) 或是10/9(五)
但這要怎麼跟員工解釋呢????員工會覺得公司沒依規定放假吧
還是照舊選週六補班呢?(我們每年都是有排幾個週六是補班的 算是很習慣了)
只是想說用第一個補法 就可以還是都週休二日
懇請版上前輩們給小妹一點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