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外勞不適任

作者: yoyo3807 (Smile)   2016-03-16 00:56:36
請教各位先進
目前公司有幾位外勞不適任,出勤很差,加班配合度也不好
我翻了勞動契約,上面寫開立三張勸戒單就可以解僱,
但仲介是還是沒辦法讓他們回國
我打去勞工局問,回答的更叫人哭笑不得了,勞工局說勞動契約不得違反法令
叫我們忍耐
那就怪了,我們台灣員工不適任,我們也一樣按照勞基法通報然後資遣
難道外勞權益優於本勞嗎?
再來自元月一日起實施每週40小時工時,按照勞工局算法,星期六加班只算389,我們也
照做了,但外勞整個大罷工,說我們算法有問題......
不知道各位是怎麼處理的?
作者: impm (桃花鬼)   2016-03-16 03:28:00
1.要求仲介公司處理2.換仲介
作者: yoyo3807 (Smile)   2016-03-16 08:23:00
我司仲介並非沒有處理,他們反而很幫忙,而且我覺得這是整個法令的問題,我想哪家仲介都一樣......
作者: lovelyu (小愛)   2016-03-16 09:44:00
現在法令的確是較保障外勞的。保留事證先向地方政府申請協調,不成再向勞委會申請廢止契約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6-03-16 10:13:00
外勞本來就過得比我們本勞爽啊,你現在發現此事還不晚呦
作者: ynwei (錢多事少離家近)   2016-03-16 10:16:00
就仲介幫外勞辦轉換雇主啊,根本不用送回國~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6-03-16 10:17:00
另外就是意見同一樓,有些仲介就是有辦法轉出這種外勞原則上外勞表現不好這應該是仲介要煩惱的事,先看看別家仲介有沒有什麼好建議吧~~外勞不肯轉出,就只是走勞工局調解的流程而已,其實不難處理只是很多雇主不想走勞工局,因為很耗時
作者: Eileenso (當時 朱 顏 明 艷)   2016-03-17 19:34:00
加班費389聽起來真的很慘,如果老闆堅持踩著法規底限那外勞不願加班其實還蠻情有可原的~~~
作者: firebutter (老鼠~~)   2016-03-18 21:35:00
389的加班費就別怪人家不加班了你要踩著勞基法的底線 勞工當然有權利不加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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