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假日班員工是否需要資遣費?

作者: tonyrao (tonyrao)   2017-11-06 16:47:07
我們公司因為接很多倉庫,有個假日班的員工已經做了三年了
可是因為我們有個倉庫已經不接了,所以很多員工有調到別的倉庫
但如果不去的員工會離職。
有個假日班員工,也沒辦離職,我們也忽略他了 (這是我們的疏失)
自從六月份倉庫結束到現在就沒聯絡她了,現在突然跟我們公司說要資遣費?
可是我們是有工作可以派給她。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問各位
1. 如果這員工公司如果不要她,是否要資遣費給她? (應該是要,但要如何計算)
2. 已經五個月沒聯絡了!這員工跟我們要資遣費是否合理?
3. 如果這位員工不想去我們給她的其他工作,她是否可要求資遣費?
感謝各位回答~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7-11-06 19:24:00
連是不是定期契約勞工 正職否都沒提 懶得一一猜測再答~
作者: tonyrao (tonyrao)   2017-11-06 19:31:00
抱歉~是不定期契約~但是是假日班~ 正職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1-06 23:14:00
是;合理;是
作者: lu760423 (腦袋爛掉了)   2017-11-07 15:10:00
曠職不適用@@?
作者: e6888 (阿寶)   2017-12-25 02:52:00
勞基法第12條第一項第六款勞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者,雇主可以立即解雇,所以不能拿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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