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各位版友們
目前我在育嬰假期間 (106/2/8-108/2/7)
已領完育嬰津貼6成薪6個月
前幾天打電話回公司想詢問後續勞健保問題
沒想到承辦人員告訴我
公司已經在國稅局辦理108/1/1停業了
完全沒通知我
是我有事打電話回公司才得知的
請問我這樣符合非自願性離職嗎?
依承辦人員的說法
公司高層不願意開立非自願性離職單給我
這樣還可以申請失業補助嗎......
補充說明,
不過我本來也打算育嬰假結束不回公司復職...
所以並沒有想跟公司要求資遣費,
只是想說希望可以請領失業給付補貼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