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曠職 勞健保轉出

作者: demoiselle (豆娘)   2020-04-07 10:17:20
※ 引述《t2f2s0 (JN思...我有看到有其他杯)》之銘言:
: 因為現任公司總總不公平原因
: 讓我不得不直接曠職離職
既然要離職,為什麼不先送出離職申請單?
公司如果持續當做沒看到、不核可,
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gp=&id=1723
https://www.gvm.com.tw/article/55573
可以根據勞基法14-6 離職。
或許還可以拿到資遣費。
以曠職的方式達成離職,感覺好像是拿自己的工作道德來換...不太值得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20-04-07 20:55:00
我想原原PO的真意...應該是這間公司已經爛到他連提離職都覺得不值得了有些越糟糕的事業單位,越會在員工想離職時處處刁難....因為還要再找下一個傻子來填補這個屎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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