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因為疫情關係,家人遇到以下疑似被公司吃豆腐的事情,想跟各位HR大大請
教。
目前家人身份在某龍頭製鞋廠,為台灣聘用,外派越南的幹部,薪資領台幣底薪加日支費
。
原定行程:3/17下午從越南搭機,3/18-3/27返台假10天,3/27返越。
但,3/17那天在登機室等飛機時,公司打來告知今天返台可能要在台隔離14天,如果堅持
返台,14天都要扣自己的假或是不支薪的隔離假。
因家裡有事,所以同意如被隔離,就用自己的假。
抵台後,確認越南已升級為第三級所以3/18-3/31要隔離。
被隔離幾天後,越南政府突然發布禁止外國人入境,加上台灣清明連假關係,所有滯留台
灣無法返回越南的職員(10幾人),總部HR都通知4/6再進辦公室上班,4/6之前的假為公假
。
但我的部門主管,針對我一人,說4/1-4/5不可用公假,要扣自己的假,但只有我一個人
,其他人都是公假,因為他覺得當時我堅持返台不取消休假,但隔離期間我也同意用自己
的假了,4/1後已隔離完,我們也無法預料後來越南會封關啊…
HR幫忙協商數次後,說還是以部門主管決策為主,建議我不要再爭取,怕這樣主管對我印
象不好。
如果大家一視同仁我沒意見,但只有我要扣自己假,一切不是應該就照總部規定一致都公
假嗎?
目前爭議的4/1-4/5,派外人員,該跟哪一個國家的行事曆呢?
其中的4/2-4/5是台灣連假,
4/2和4/5是越南假日,
這樣怎麼樣都不該5天都扣我假吧…
想請問大家覺得我要繼續跟他們爭取嗎?或是有沒有什麼法令可以拿來輔助?
因目前在勞基法都沒有看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