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勞工法規已經保護到連公然擺爛都無敵了嗎?
我想拿我聽到的友人的公司個案當例子
請問一下版上的資深HR們有沒有處理過這種情況:
該員約一年之前面試進入公司資訊部門,工作期間
屢次被抓到工作時不處理業務在做其他事情
(部門主管目擊多次他在用電腦玩遊戲及上網..)
之後公司以他工作態度不佳,不適任為理由資遣之
後,該員請律師打官司提告結果勝訴....
(兩邊都有請律師...)
法官判公司讓他回去上班,回任之後完全如之前一
樣態度....然後任何事都用錄音存證
甚至說公司非經他同意不能監視他...
公司對一審判決上訴中,但就人資反映目前幾次出庭
的情況..法官似乎完全無視公司的舉證...
抱歉關於上面的描述其實很粗糙,我也非該公司員工
幾乎都是聽來的,只是認為非常難以想像....
按照我聽到的說法,連人資主管看到出庭時法官的態
度都想放棄了...這種事可能嗎??
如果是各位碰到會怎麼辦?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24-01-25 18:18:00資遣解雇是最後手段原則,沒做PIP,他們的律師是有牌的嗎?
應該是沒有...但是敗訴後有開始做...我感到意外的其實是那個人的有恃無恐...坦白說...我看過的公司好像沒有任何一間有PIP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24-01-25 21:02:00那你看的公司太少了
除了你看的公司太少外 就算沒做PIP 如果公司能舉證你說的事情、而法官也「確實」如你描述的態度 那坦白說事情的全貌和相關佐證資料很可能明顯不只你說的內容
也許真的有其他我不知道的內情...不過我想知道的是同樣的案例如果你們遇到..假設沒有PIP也是一樣無解?這件事聽完真的算是顛覆我的認知...
作者: uniquewun (wun) 2024-01-26 01:39:00
我待過的公司都有在執行PIP…
作者:
jtta (小白)
2024-01-26 11:06:00很多公司甚至不知道PIP是甚麼 QQ
公司有重視跟發揮HR專業的,應該都有做PIP就算沒做PIP..基本要找員工面談留下缺失紀錄 改善措施都沒做的話...可以看出公司制度還有很大進步空間
感謝回覆...可是那些紀錄如果員工不配合能夠執行嗎?換個角度問..真的如案例的情況..員工不同意就不可以?
作者:
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
2024-01-28 15:33:00員工不同意改善輔導措施、或是在約定期間內沒有改善可做為公司已善盡輔導義務、但員工仍無改善來行使資遣
那請問~他上班時的行為違反員工規定不能做為理由嗎?
作者:
lanesu (新竹張泰山)
2024-01-29 11:04:00我不確定他們的HR主管是不知道PIP...還是知道卻沒做只知道這個個案裡應該是沒有~否則應該不會被吃死
作者:
gonna01 (Six)
2024-02-06 11:11:00台灣勞基法是真的爛
作者: neonova777 (Neo) 2024-02-25 22:43:00
坦白說真的是 擺明擺爛的真的是很難請走 更厲害的是專找法扶律師 連律師費都不用花 死都賴著不走
作者:
monlica (lica)
2024-02-26 16:28:00勞基法真的很保障爛員工,老實的員工是最弱勢,老實的公司排第二弱勢,爛員工鑽法律漏洞擺爛,公司還不能用職前查核了解員工是否有不適任行為,不然就違反個資真的很...
我不知道把判決書貼出來能看出問題嗎??過了很久才發現判決書是可以查到的